名稱:
本社團全稱為遼寧大學“青年政治研究會”簡稱“青政”,又名“青才思辯”。
宗旨:
青年政治研究會是由遼寧大學學生自願結成的全校性政治理論研究類非營利性的社團。
奉行自由、平等、愛國、理性的原則,以“志存高遠,胸懷天下”為口號。
本社團的宗旨: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校團委的規定,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前提,提高大學生的政治覺悟,開闊視野,關注政治,關注生活。我社旨在頌揚愛國主義,宣傳民主科學,關注國計民生,希望通過對社會現實的分析探討,在批判看待當前存在的部分腐朽思想和不合理制度因素及行為的同時,為社會發展提出自己儘可能正確的意見和建議,以努力推動社會進步和民族復興。
歷史:
青年政治研究會在校團委的支持下,成立於1998年。
十年來我們開拓進取,為提高大學生的覺悟為宗旨,努力著辦好每一次活動,為中華之崛起而奮鬥而思考。
活動:
青年政治研究會定期開展時事角; 組織辯論賽;參觀九一八紀念館、張學良故居等地並進行愛國教育;開展圍繞時事熱點的辯論賽;與外國留學生交流;不定期與其它院校的同類社團舉行交流活動;其他與政治研究有關的活動。這些都是我們歷屆的活動方式。
影響:
通過“時事角”講座等活動的開展,為會員提供了表達個人見解平台和為其提供了一個知曉天下事的途徑。
參觀九一八等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我們的會員在活動的整個過程中深深感受到那些烈士的偉大與光榮,愛國心得到了薰陶,愛國意識得到了加強。
和校內外兄弟社團、組織的聯誼過程中,與外界的交往得到了鍛鍊,提高了青政的知名度。
在這過去的活動中,青政適合找到了自己的活動方式、方法,極大的鍛鍊了同伴間的合作能力,增強了友誼,促進了社團的發展
展望:
青年政治研究會奉行自由、平等、愛國、理性的原則。
自由平等:確立以人“為”主的原則。在社團開展的各項工作中,歸根結底是人的作用。而很多社團往往卻忽視了人作為主體的作用,把社員放在了被動的客體的地位,不重視發揮社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這樣會導致社團缺乏競爭意識和創新精神,抑制社團的發展。因此,我們的社團應樹立“人”的觀念,注重社員的主體作用,鼓勵會員參與規劃、創新和提供意見,以提升社團的績效。
動“走出去”,加強與其它兄弟社團的交流與合作,以便相互扶持,起到資源最佳化配置的作用。在走向社會的同時,保持自身的純潔性,要保持自己的獨立性,要保持好我們社團的良好信譽。
愛國:我深入探討我們的祖國面臨的形勢,國防問題,民生問題,經濟問題。
理性:法制與環境是自然給與人類文明的兩把鑰匙,我們利用他們打開我們的理性之門。
遼寧大學青政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本社團的全稱是遼寧大學“青年政治研究會”簡稱“青政”。
第二條青年政治研究會是由遼寧大學學生自願結成的全校性政治理論研究類非營利性的社團。奉行自由、平等、愛國、理性的原則,以“志存高遠,胸懷天下”為口號。
第三條本社團的宗旨: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校團委的規定,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前提,提高大學生的政治覺悟,開闊視野,關注政治,關注生活。
第四條本社團是遼寧大學學生社團的成員,接受遼寧大學黨委宣傳部的領導,接受遼寧大學團委和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社團的活動範圍:青年政治研究會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在學校管理規章制度的範圍內開展政治類的學習講座、討論等有關活動。
第六條本社團活動方式:
(一)定期開展時事角;
(二)組織政治類學習的講座;
(三)參觀九一八紀念館、張學良故居等地並進行愛國教育;
(四)開展圍繞時事熱點的辯論賽;
(五)與外國留學生交流;
(六)不定期與其它院校的同類社團舉行交流活動;
(七)其他與政治研究有關的活動。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遼寧大學正式學籍;
(二)承認本社團章程。
第八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出入會申請;
(二)經秘書處通過即可註冊為本社會員;
(三)由社團執行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社團的活動;
(三)獲得本社團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享有對社團活動的財務出入情況的知情權;
(六)有向本社推薦會員的權利;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二)熱愛本社團,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與社團各項活動;
(四)向本社團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協助並監督組織活動執行情況的義務;
(五)會員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共同提高。
第十一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交回會員證,並由秘書處登記註銷其檔案。
第十二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社團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三條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並報經校團委、校社團聯合會批准後實施;
(二)選舉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
(三)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審查對會員開除會籍的處分;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負責。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每屆一年。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社團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本社團的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熱心學生社團工作。
第十九條本社團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任期一年。
第二十條本社團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提出議案並指導工作;
(二)檢查會員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監督社團活動及財務情況。
第二十一條副會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枝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協助會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二條秘書處職責:
(一)負責重大活動的財務預算;
(二)負責收取管理本社的各項收入;
(三)做好檔案、票據管理及記錄工作。
第二十三條宣傳部職責:
(一)負責社團的形象設計和宣傳;
(二)為社團及其他各部組織活動做宣傳。
第二十四條外聯部職責:
(一)負責對外聯絡,聯繫活動;
(二)對外宣傳、募集企業及各界人士贊助。
第二十五條組織部職責:
(一)發展發動會員,上傳下達,協調各部工作;
(二)負責社團內部的通知、聯絡工作。
第二十六條策劃部職責:
(一)負責各種活動的組織、策劃。
第二十七條本社團秉持“能者任之,優勝劣汰”的原則。
第四章 財務管理辦法、經費來源及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本社團是立足於校園非贏利性學生社團。
第二十九條本社團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學校對本社團的扶持;
(三)企業贊助或其他形式的社會捐助;
(四)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本社團按照校團委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本社團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本社團資產管理必須執行遼寧大學及遼寧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和校團委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校團委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會員公布。
第三十五條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校團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本社團是遼寧大學學生社團的成員,遼寧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作為全校學生社團的管理機構,對本社團及活動有權進行管理扶持和監督。
第三十八條:本社團服從社團聯合會領導,對社團聯合會的各項活動給予支持和配合。
第三十八條:本社團如有違反國家憲法、法律、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及有關條例,社團聯合會有權對本社團進行整頓,情況嚴重可解散本社團。
第三十九條:社團聯合會對本社團負責人進行考核、監督,在爭取本社團會員意見的前提下,有權對各協會會長進行任免。
第四十條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程式,由校團委、校學生會、本社團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上本社團成員聯名提出,並交經本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校團委核准後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本社團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本社團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本社團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校團委的監督下,按照遼寧大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七條會徽取紅藍綠三色,鮮明亮麗。會徽整體以綠色為主,綠色代表希望和愛國之情;紅色熱烈奔放,激人奮鬥;藍色深沉嚴肅,富於深邃的理性。標徽主體為紅日初升海平面之上及振翅翱翔的四隻海鷗。初升的紅日有朝氣蓬勃、奮發之意。四隻海鷗分別象徵自由、平等、愛國、理性,本社團的原則。藍色為廣闊的海水,即印證本社團志存高遠,胸懷天下的口號,又有探索寰宇奧秘的意識。
第九章 附則第四十八條本章程經2005年12月13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會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五十條本章程自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由青年政治研究會制定,本社團對本章程享有解釋和修改權。
遼寧大學青年政治研究會
200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