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籌備
為了慶賀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成立,以示紀念本會的華誕,在學會獲批之初,學會領導層即已商定在2013年10月舉辦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成立大會暨題為“中國視閾下西方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批判及其啟示”的學術研討會,並在2013年5月舉辦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成立籌備會。籌備會在2013年5月11日在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同新樓如期舉行,與會嘉賓主要是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中共中央黨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師範大學、南京師範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河北大學、遼寧大學等國內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哲學、經濟學專家學者40餘人。大家濟濟一堂,就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章程、領導體制機制、組織架構以及召開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學術研討會等重要事宜進行商討。會議完成了預定議程,取得了積極成果。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申報和籌備工作受到了上海財經大學校領導的高度關注。5月11日,校長樊麗明教授出席了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成立籌備會,並全程聽取了與會專家學者的報告。樊校長代表學校對出席籌備會的專家學者表示熱烈歡迎,對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批准成立表示祝賀。她著重指出:第一,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成立意義重大,是哲學界和經濟學界的一件盛事。它為財經類院校更好地研究哲學、富有特色地研究哲學,搭建了一個很好的平台,為我們財經類高校的學科建設、學科發展找到了一個很好的抓手。經濟哲學研究會成立是相關學科相互支撐、共同發展、相得益彰的典範,必將對我校的研究、教學單位的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有所促進;第二,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成立是中國哲學繁榮的一個表征。改革開放之初,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思想大討論,極大地激發了社會生活中人們弘揚哲學理性精神的熱情,深深地影響了一代人的成長和發展。那個時候無論學習什麼專業,都為當時的思想大解放而振奮不已,尤其是哲學界教授們的所思所講,令我們那一代青年學子熱血沸騰。中國改革開放走過了不平凡的三十多年的歷程,用經濟哲學的視野,審視當下我國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這不僅顯示出中國哲學的成熟和中國哲學研究者的睿智,也將有利於改變一度存在的“經濟繁榮、哲學貧困”的狀況,它必將迎來中國哲學發展的一個新的繁榮時期;第三,要求人文學院一定要做好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推動經濟哲學學科的發展和繁榮。
樊校長致辭之後,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徐素華研究員宣讀國家民政部關於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批准成立的批覆檔案。
成立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哲學發展方興未艾,成立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呼聲日趨強烈,不少大學和科研院所都有著快速建立一個全國範圍經濟哲學研究學術平台的熱望。基於國內十幾所大學從事經濟哲學研究專家學者的相互磋商,以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牽頭並承載大家共同的願望,順勢而為向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領導以及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領導鄭重提出了成立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申請報告。一、成立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必要性
(1)積極推進國內經濟哲學的研究,是近幾年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論研究深度發展的內在訴求,無論是回到經典文本,還是關注當代西方馬克思主義的批判意識,無論是紮根到當下中國改革開放深層矛盾的問題意識研究,還是積極探索具有時代化、大眾化、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範式,都刻不容緩地呼喚著國內哲學界加快推進經濟哲學研究步伐,匯聚學術精英,擴大學術交流,儘快成立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這一重要學術平台。 該會的建立,既有利於探索哲學自身發展的創新之路,又有利於為經濟學及其相關學科發展提供有價值的批判工具,更有利於為當下中國改革開放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撐。
(2)通過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學術平台,使我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論研究走向深入,它至少有助於打開三個方面的新視閾:第一,注重馬克思的經濟哲學思想資源的發掘及其當代意義的闡釋,不僅關涉完整地理解馬克思早期創立實踐唯物主義哲學的歷史與邏輯的文本,而且還深刻地關涉到馬克思主義哲學所內涵的國家批判與市民社會批判、人的全面發展與人的異化、歷史規律與經濟規律、經濟現實問題的反思與意識形態問題的診斷、唯物史觀與政治經濟學等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 第二,該平台將注重運用唯物史觀的原理和方法,對當下國際尤其是我國市場經濟現實問題進行深度反思。比如,資本與現代性、勞動價值理論新解、社會存在本體論研究等,這些都是國內唯物史觀研究頗具經濟哲學特色的學術新視點。第三,該平台將關注馬克思主義經濟價值論研究。一是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論與方法,專門探討經濟價值論問題。如,經濟過程中的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的耦合問題,對經濟過程及其後果進行社會評價論研究,對經濟行為的目的與手段進行矛盾關係的透視。二是深入市場經濟實踐活動領域,重點探討經濟價值取向與倫理失范、制度倫理與政府行為、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經濟發展與社會協調發展、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個人的經濟自由與道德自律等問題。
(3)通過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這一平台,使經濟哲學研究凸顯三個方面的功能:一是將全國有志於研究經濟哲學的專家學者通過研究會的帶動和積聚,達到及時傳遞學術信息,加強學術人脈關係的聯絡,針對改革開放實踐中所提出的重大現實問題,有節奏地推出重大學術造波活動,引領學術前沿,將學術研究的資源積極轉換為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教育資源,同時也有步驟地推進國內馬克思主義的經濟哲學研究與國外相關學科的交流與對話。二是通過研究會的運作,不斷地培育和推出國內經濟哲學學科發展方面的領軍人物,發揮他們的學術感悟力、號召力、親和力以及創新力。
二、成立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的可行性
(1)目前國內學術界已擁有一批從事經濟哲學相關研究的著名專家學者。如中國人民大學的陳先達教授、莊福齡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哲學所前所長李景源研究員,南開大學前副校長、經濟學家逄錦聚教授,復旦大學哲學學院余源培教授、俞吾金教授,經濟學院李韋森教授,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張一兵教授,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汪丁丁教授、哲學學院豐子義教授,中共中央黨校韓慶祥教授、董德剛教授,湖南師範大學唐凱麟教授,徐州師範大學校長任平教授,上海財經大學張雄教授、魯品越教授等。
(2)經濟哲學學科發展在全國範圍日趨成熟,許多大學在哲學一級學科或經濟學一級學科下設立經濟哲學博士點、在交叉學科中設立經濟哲學博士點或在二級學科博士點下設立經濟哲學研究方向,更不要說眾多的經濟哲學碩士點。如復旦大學在哲學一級學科下設立經濟哲學博士點,再如上海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博士點即經濟哲學博士點,同時還具有理論經濟學一級學科下設立的經濟哲學博士點。類似情況還有南京大學、河北大學的博士點,重慶市委黨校的碩士點等等。更為喜人的是,國內一些知名大學、科研院所,如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南京大學、吉林大學等,都較早地關注馬克思的經濟哲學理論傳統和精神遺產,在專家的學術偏好、研究生的培養導向以及論文選題等方面,都顯示了對經濟哲學的重視。改革開放30年來,國內有影響的經濟哲學專著、論文不斷湧現,有些成果引起中央高層關注,或在學術界產生積極反響,尤其是一些大學的哲學專業博士論文成果獲得國家課題立項,或以專著形式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此外,全國性的經濟哲學重大學術會議相繼召開,如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和上海財經大學聯合主辦的“2006全國資本哲學高級研討會”、“2010全國財富哲學高級研討會”;《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和上海財經大學聯合主辦的“2003全國貨幣哲學高級研討會”、“2008面向共同未來:經濟學家與哲學家對話會”;上海市倫理學會和上海財經大學聯合主辦的“2009金融危機的倫理反思全國高級研討會”等,均獲得很大反響。《中國社會科學》、《哲學研究》、《哲學動態》、《經濟學動態》、《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文匯報》、中央電視台、上海電視台等國內數十家平面媒體和網路媒體給予深度報導。
(3)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會址建議設在上海財經大學,主要基於三點考慮:第一,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哲學研究,在全國學術界的關愛和支持下,十幾年來已取得較好的研究成果,並被學術界所關注。國內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已形成諸多頗有影響的學派,如“中西馬對話”學派、政治哲學學派、文本解讀學派、文化哲學學派、社會哲學學派、經濟哲學學派等等。用國務院哲學學科評議組成員某著名教授的話說:“上海財經大學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哲學團隊,目前已成為國內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領域中一個不可忽視的重鎮。”第二,上海財經大學的經濟哲學學科建設相對完整和成熟,有哲學博士後流動站、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馬克思主義哲學和經濟哲學兩個二級學科博士點、一個國家人文素質教育基地、校級現代經濟哲學研究中心等。已形成以張雄教授為首席專家,由魯品越教授、盛邦和教授、張彥教授、徐大建教授、宓文湛教授、卜祥記教授、馬擁軍教授、范寶舟副教授、郝雲副教授、汪傳發副教授等組成的老中青相結合的學術團隊。在《中國社會科學》發表論文16篇,在《哲學研究》發表論文22篇,在《學術月刊》發表論文15篇,在《哲學動態》發表論文25篇,《新華文摘》轉載論文18篇,在其他核心刊物發表論文400餘篇。出版學術專著30餘部,教材10餘部。主持承擔國家級課題12項,其中國家重大項目課題1項。主持省部級課題18項。獲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2項、省部級以上哲學社會科學優秀學術成果一、二、三等獎23項。進入國家首批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文庫1部。第三,上海財經大學具有馬克思主義經濟哲學研究學術造波的較強功能。該團隊學術研究具有良好的問題意識、實踐意識和批判意識,注重社會調研和集體攻關,定期確定經濟哲學研究的重點方向及重大主題,主動配置圍繞主題研究的各種國內學術資源,並以系列專項成果形式,把最新學術動態和成果予以發表,以達到學術造波的效果。
機構章程
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章程一、性質與宗旨
第一條 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隸屬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遵守《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章程》,接受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領導。
第二條 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團結並聯絡海內外各地從事經濟哲學研究的專家學者,互通信息,增進了解,相互交流,擴大經濟哲學的社會影響力。
第三條 本會經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同意並報國家民政部批准成立,會址設在上海財經大學。
二、業務範圍與會員
第四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按照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章程執行。
第五條 本會的會員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擁護本會的章程;
2. 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3. 在本會的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4. 具有講師(含講師)以上及其相應水平的經濟學或哲學等相關專業的理論工作者和業餘研究者。
第七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1. 提交入會申請書;
2.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3. 由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參加本會的活動;
3.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極;
5.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 執行本會的決議;
2.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 按規定交納會費;
5.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三、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理事;
3.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決定終止事宜;
5.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五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六條1、2、3、4、5、6、7、8、9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會人數的1/3)。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4.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 (其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 。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五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四、資產管理、使用原則、本會經費來源
第二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
1. 會費;
2. 捐贈;
3. 政府資助;
4.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為它用。
第二十九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 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上級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五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六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六、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 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八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本會經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七、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組織領導
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組織設定情況(以下人選須經擬於2013年10月召開的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正式成立大會投票選舉終定)
顧問:
李景源(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主講人、中國社會科 學院 哲學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陳先達(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逄錦聚(南開大學原副校長,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全國高校教學評估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經濟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許全興(國務院哲學學科評議組成員、中央黨校原研究生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唐凱麟(湖南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哲學學科評議組成員)
俞吾金(復旦大學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哲學學科評議組成員)
陳學明(復旦大學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程恩富(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原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余源培(上海市政協常委、民進市委學習委員會主任,復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馬欽榮(上海財經大學原黨委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
會長:
張雄(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副會長:
魏小萍(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魯品越(上海財經大學現代經濟哲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劉可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韓慶祥(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王小錫(南京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研究院院長。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張 宇(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陳少峰(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李勇強(中央電視台經濟頻道主任)
李維森(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鄒廣文(清華大學人文社科學院哲學系黨支部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
段忠橋(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榮 劍(中山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唐正東(南京大學哲學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宮敬才(河北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學科帶頭人,教授、博士生導師)
鄒詩鵬(復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徐大建(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哲學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秘書長:
卜祥記(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教授)
副秘書長:
馬 濤(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郭忠義(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龔天平(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馬擁軍(上海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教學科研部教授、博士生導師)
郝 雲(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博士生導師)
范寶舟(上海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教學科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劉榮軍(西南大學期刊社編輯)
行政辦公室主任:
夏國軍(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
未來展望
全國經濟哲學研究會成立後的工作構想(1)組織建設
第一、建立規範科學的規章制度體系,為研究會開展各項工作提供有利的制度保證。
第二,加強國內外經濟哲學研究專家學者資料庫建設,注意收集、整理和分類,建立起研究會聯繫組織和網路。
第三,建立健全秘書組工作體系,明確秘書組人員分工,不斷增強秘書組力量。
(2)學術交流活動
第一,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
第二,根據重大課題和主題的研究情況,不定期地召開國內經濟哲學高端學術研討會。
第三,加強國內經濟哲學博士點專家學者之間的學術交流以及研究生培養的經驗交流活動;加強與國際經濟哲學學術界的學術交流活動;加強國內馬克思主義哲學與經濟學交叉研究的各種學術交流活動;加強國內有關經濟哲學研究的博士生學術交流活動。
(3)主動開展“三服務”活動,服務政府建設、服務社會各種相關訴求、服務企業發展的需要。
(4)繼續辦好以書代刊的《中國經濟哲學評論》,創造條件將現有的不定期過渡到年度定期刊物;繼續辦好《中國經濟哲學博士文庫》(上海人民出版社)的出版工作;繼續辦好現代經濟哲學研究基地;繼續辦好中國經濟哲學研究網站建設工作。
(5)積極承擔和認真完成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學會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