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旨論

道旨論

《道旨論》是1989年齊魯書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德有。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全書共分九章,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周敦頤之道、邵雍之道、張載之道、程顥之道、程頤之道、南宋朱陸之道、朱熹之道、陸九淵之道、浙東功利派之道、陳亮之道、葉適之道、明代羅欽順、王廷相、王夫之之道、羅欽順之道、王廷相之道、王夫之之道、思潮研究、範疇研究、比較研究、地方文化思想研究等等。

編輯推薦

本書的出版,必將有利於中國社會主義學術事業的發展,有利於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研究在深層次,高水平上的展開,有利於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發展規律的發現;並且通過編寫實踐,促進中青年學者的成長,壯大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研究隊伍。

作者簡介

王德有,生於1944年,北京大學哲學系碩士研究生畢業,現任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文教編輯部文藝編輯部主任。主要從事中國哲學史研究,尤著力於道家思想研究,曾在《中國哲學史研究》等刊物發表過多篇論文。

圖書目錄

第一章概說

第一節道的涵義

第二節道與哲學

第三節道與社會

第二章先秦老莊之道

第一節老子之道

第二節《管子》四篇之道

第三節莊子之道

第四節韓非《解老》之道

第三章漢代黃老之道

第一節《淮南子》之道

第二節《老子指歸》之道

第三節河上公之道

第四章魏晉玄學之道

第一節王弼之道

第二節郭象之道

第五章葛洪道教之道

第六章北宋五子之道

第一節周敦頤之道

第二節邵雍之道

第三節張載之道

第四節程顥之道

第五節程頤之道

第七章南宋朱陸之道

第一節朱熹之道

第二節陸九淵之道

第八章浙東功利派之道

第一節陳亮之道

第二節葉適之道

第九章明代羅欽順、王廷相、主夫之之道

第一節羅欽順之道

第二節王廷相之道

第三節王夫之之道

第十章結論

書摘

韓非在《解老》中認為,道作為天地萬物的普遍法則,是通過具體事物的具體規定性表現出來的,不脫離具體事物的具體規定性,在具體的事物及其規定性之外,不存在單獨的道,他說,萬物各異理,萬物各異理而道盡。其意是說,萬物的規定性各不相同,這些不同的規定性無遺漏地包含了道,道存在於具體事物及事物的規定性之中。

韓非對道的理解在哲學史上有重要意義,在處理普邁性及特殊性的關係時,他吸取了老子的合理見解,把普遍的東西道與具體的東西物區別開來,認為作為普遍法則的道不是某個具體的東西,它沒有固定的形態和範圍,不制不形,沒有穩定的操行,無常操,隨著時間和事物的不同,發生相應的變化,順應天地萬物的具體特徵,表現出不同的形態、屬性及事物之間的不同關係,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隨時,與理相應。但是韓非沒有象老子那樣,把普遍的東西和個別的東西割裂開來,更沒有象《莊子》那樣,把普遍的東西與個別的東西,把統一性與差異性對立起來,老予把道看作是普遍的一般存在物,認為這一普遍的東西獨立存在於天地萬物之先,並生化出天地萬物:《莊子》把道視之為自本自根的絕對同一,視之為千差萬別的天地萬物的共同本質,認為只有排除掉具體的天地萬物的屬性差別,才能達到和認識這萬物同一的本性。這種把普遍東西與個別東西割裂和對立的觀點,使老、莊把道抽象化、絕對化。神秘化了,把道視為凌駕於具體的天地萬物之上的不可捉摸的東西,韓非似乎已經覺察出了老底的要害所在,他特彆強調具體事物及其具體屬性,並且提出了一個理的範疇,說明萬物皆有小大方圓等具體的和特殊的屬性,並進而認為,對天地萬物具有決定作用的道,並不脫離具體事物,不是具體事物之外的獨立一物,它處於具體事物之中,通過具體事物的具體屬性及具體事物之間的相互關係表現出來,說"萬物各異理而道盡,這為正確理解普遍性及特殊性的關係提供了楷模。

葛洪以玄解道,以道為神,把遭。概念引入宗教迷信,從而使其成為官方道教宗教信仰的觀念。魏晉之後,還有不少人注釋《老子》,對老子道的理解也各不相同,但就其自然觀方面的意義來說,沒有太多新意,影響不大,相比之下,道教以道為神的思想影響廣泛而長久,成為老子道概念發展過程中的主流。

老子開創了以“道”為最高範疇的思辨哲學,用以否定先秦的傳統神學,葛洪卻反其道而行之,又把“道”的範疇引入神學領域,以道為神,使道概念的演變完成了一個從否定走向否定之否定的過程。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轉化,除了有社會原因及葛洪自身的境遇原因外,道概念自身的不科學性、道概念自身的內在矛盾,也是其重要原因之一。說到根本上,世界上本不存在一個作為天地萬物起源的自身混而為一的統一物,也不存在一個作為天地萬物基質的同一無二的統一物,多樣的物質世界是存在著統一性的,但此統一性就存在於多樣性中,存聲於天地萬物之中,這便是世界的物質性,這便是天地萬物的客觀實在性。它不是一種獨立存在的客體,而是天地萬物共同具有的本質屬性。在理解世界統一性的時候,老子把它歸之於道,並認為這個混同為一的道是天地萬物的源頭,由道生化出了天地方物,把道作為一種獨立存在的東西來看待。既然道自身是混而為一的,是獨立存在的,就很難構想它是如何產生天地萬物的,就很難構想它產生天地萬物的動因是如何形成的,老子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所以在否定上帝創造世界的同時,在道身上仍然保留了一種神秘性,這便是玄,認為這種神秘性是各種奇妙現象的原由,說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老子》一章),在老於看來,既然一切奇妙現象都可以用神秘之意的。玄來解釋,所以道產生天地萬物的動因便無須深究了。老子之道的神秘性為後人所發揮。產生於戰國,形成於漢代的《黃帝內經》有"道生智,玄生神(《天元紀大論》)的說法,認為智慧和神明都由道、玄所生,開始將產生天地萬物的"道"直呼為玄。西漢哲學家揚雄則徑直把玄作為天地萬物的本原,著《太玄》,說:玄者,幽摛萬類而不見形者也,資陶虛無而生乎規,擱神明而定摹,通同古今以開類,搞背陰陽而發氣,一判一合,天地備矣"(《玄擄》)。認為陰陽之氣、天地萬類皆是由玄摛措,資陶而成,並且仿照《周易》,用一、一、一主種符號四重相疊的排列組合,表示玄的奇妙變化,推衍天地萬物人類的數度,使玄更增加了神秘的色彩。晉代的葛拱在上述思想源淵的基礎上,進一步將玄神學化,以玄道為逢凶化吉、遇難呈樣的源因,以玄道解釋丹砂燒之成水銀,積變又成丹砂;鉛性白也,而赤之以為丹,丹性赤也,而白之以為鉛等等自然界的奇妙變化,並且反過來又力圖藉助這種自然變化煉丹製藥,以補充人體的幻化功能,認為服丹能吸收天地變化的精華,可以與玄道相合。從而把道的玄妙性與人的修仙結合在了一起,用道概念的神秘性窒息了其思辨性。

在對道的見解中,王廷相反覆論證了道、氣的關係問題。他認為道與氣本來不是兩物;所以不能分離,不存在獨立於氣外的道,氣是道的實體,道是氣的屬性,道存於氣中。

王廷相認為,之所以說道不離氣,首先在於氣是宇審最原始的基本實體,在元氣之前沒有任何他物存在,天地萬物造化之後,沒有任何東西不是由氣而成,道作為元氣造化人物的道理,不可能存在於元氣之前,也不可能獨立存在於氣外。在《雅述.上篇》中王廷相說:“天地之先,元氣而已矣。元氣之上無物,故元氣為道之本。”在《慎官·道體篇》中又說:“天內外皆氣,地中亦氣,物虛實皆氣,通極上下,造化之實體也。是故虛受乎氣,非能生氣也,理載於氣,非能始氣也。”又說,“有形亦是氣”,無形亦是氣,道寓其中矣。有形,生氣也,無形;元氣也。元氣無息,故道亦無息。是故,無形者道之氐也,有形者,道之顯也。”其意是說,在天地生成之前,只存在元氣而不存在他物,在天地生成之後,天地內外皆是氣。元氣是無形之氣,天地萬物是元氣構成的有形之物,無形與有形皆是氣,所以道只能寓於氣中。無形的元氣是道的本體,有形萬物是道的顯現,虛空韻空間只能供元氣存在而不能生氣,道理只能處於氣中,不能為氣之始。

王廷相還以反詁的方法,說明道理不能離氣而獨存,更不能產生元氣和陰陽。在《太極辯》中他說:“萬理皆出於氣,無懸空獨立之理。造化自有入無,自無為有,此氣常在,未嘗澌滅所謂太極,不於天地未判之氣主之而誰主之耶?故未判則理存於太虛,既判則理載於天地,程子所謂‘沖漠無朕,萬象。森然已具,正此謂耳。若謂只有此理便會能動靜,生陰陽,尤其不適之論。理,虛而無著者也,動靜者,氣本之感也,陰陽者,氣之名義也。理無機發,何以能動靜?理虛無象,陰如何由從理中出?此理皆窒礙不通,率易無當,可謂過矣。”其意是說,如說理能獨存於氣外,自身能動靜,可以生陰陽,這便說不通。理是虛空而無可依著,動靜是氣的感應,陰陽是氣的名稱,理沒有運動的機制,怎能動靜?理無形象,從何處生陰陽?因此這種論說窒礙不通。實際上萬理都出於氣,不存在離氣而懸空獨立之理。天地未分之前,氣以混鈍清虛的狀態存在?因其無形;可以稱為無,天地分化之後,氣以有形狀態存在,稱為有。所以,宇宙的變化由無而為有,皆由氣主乎其間,沒有一刻不存在氣,理在天堆未分之前存在於太虛之氣中,既分之後,存在於天地之氣中,沒有離氣之道、離氣之理。

由如上論說,王廷相認為,道、理只是氣的屬性,而氣是道、理的本體。在《慎言·道體》中王廷相說:“氣,物之原也,理,氣之具也;器,氣之成也。《易》曰:形而上者為道,形而下者為器。然謂之形,以氣盲之矣,故日神與性乃氣所固有者,此也。”其意是說,氣是萬物的本原,理是氣的屬性,器是氣所聚成。《周易》說的形面上者為道,形面下者為器,所謂形上、形下都是就氣而官的,無氣就無所謂形上、形下。形上形下皆是氣,所以說體現道的“神”,“性”等等都是氣所固有。又說:“氣者,造化之本。有渾渾者,有生生者,皆道之體也。”《雅述·上篇》說:“元氣即道體,有虛即有氣,有氣即有道。氣有變化,是道有變化。氣即道,道即氣,不得以離合論者。”《慎盲·五行篇》,銳:“元氣者,天地萬物之宗統。有元氣則有生,有生則道顯。故氣也者,道之體也,道也者,氣之具也。”這些論說都是把道視為氣的從屬,並且認為有氣則有道,道與氣相互依存,不可分離。

王夫之從“道”字釣原意出發理解其哲學意義,認為道本指行走之路。在《讀四書大全說·孟子》中說:“道,路也。大地不盡皆路,其可行者則淑路”。在區別道與理的含義時又說:。道則不然,現成之路,唯人率循而已。”所謂“現成之路”有兩層意思,一是指已經形成,必然遵循,二是指可以遵行,是行走之“路”。在這種理解的基礎上引申出哲學意義,把道視為事物的軌道、法則,他稱之為“當然之則”。在《張子正蒙注·太和篇》中王夫之解釋張載的“由氣化,有道之名”句時說:“氣化者,氣之化也。陰陽具於太虛捆縊之中,其一陰一陽,或動或靜,相與摩盪,乘其時位以著其功能,五行萬物之融結流止、飛潛動植,各自成其條理而不妄,則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遭,而知之必明,處之必當,皆循此以為當然之則,於此言之則請之道。”在《讀四書大全·孟子》中又說:“就氣化流行於天壤,各存其當然者,自道。”這是說,道指萬物、鬼神各自應當遵行的運變法則,即“當然之則”。氣中含有陰陽兩種力量,二者相互作用,根據所處的地位和時機發生不時效用,使得萬物,鬼神的運變有條不紊,這便是遭。然而它不是整個氣化運變的條理性,而是萬物、鬼神各自遵行的法則,所以說“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各有其當然者,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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