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義法

通義法為謎語的一種,是指此詞的義與彼詞的義相通,如某人的名與他的字、號、職務通義,或某事物的名與它的異名、代稱通義。

【通義法】

謎中的通義,是指此詞的義與彼詞的義相通,如某人的名與他的字、號、職務通義,或某事物的名與它的異名、代稱通義。像周公扣旦、孔子扣丘、詩仙扣李或白、坡翁扣蘇或軾、甲乙扣東或木、子扣鼠,以及省名扣省簡稱等,都是直接表達同一個意思的通義詞。它與借代法只差在相類與不相類上。

【舉例說明】

試看謎例如下:
藏龍臥虎(猜字一)蜃
“龍”與“辰”、“虎”與“蟲”都屬通義直扣;“藏”和“臥”提示關聯“蜃”字的結構。
秦皇意欲並六國(經濟詞語一)政企合一
秦始皇姓嬴名政,“秦皇”與“政”是帝號與人名通義,其餘的字融合無間,不掛剩義。
通義詞自身一般不帶別解,它依賴其他詞義的變幻而另生妙趣。如“山東省日照”猜“魚”字。“山東”與“魯”通義,沒有別解因素。由於讓“省”下讀,別解作“節省”,即“魯”字省了“日”照,則成“魚”字。就謎法而論,此謎當歸屬損減法一類。故通義法僅是直釋文義的手段,常作為其他謎法的補充。
為了分清通義法與借代法,請看一例:“欲與天公試比高”猜“勾心鬥角”。“天公”本指老天爺,這裡經過轉捩,別解作“天公將軍”,才能扣“(張)角”。這就不是通義法,而是用的借代法。二者的區別在於互扣的是相類的詞還是不相類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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