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使

拼音

sòngshǐㄙㄨㄙˋㄕㄧˇ

解釋

送使 
唐代屬州輸送與節度、觀察使府的賦稅,謂之“送使”。《新唐書·食貨志二》:“﹝憲宗﹞分天下之賦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宰相裴垍又令諸道節度、觀察調費取於所治州,不足,則取於屬州;而屬州送使之餘與其上供者,皆輸度支。”《資治通鑑·後晉天福元年》“凡財賦應留使之外盡將取之”元胡三省註:“唐制,諸州財賦為三:一、上供,輸之京師,以供上用也;二、送使,輸送於節度,觀察使府;三、留州,留為州家用度。”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