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學生中止學籍。
丁玲 《母親》三:“這時鄰縣也送了一些學生來,但是像吳文英嫂嫂那樣半途退學的也很多。”
靳以 《生存》:“﹝校長﹞限同學在本星期內一定要把制服穿齊,否則就勒令退學。”
退學的前提是要學生自己願意,或者監護人同意。在法律上要求是自願的,因為公民有被教育權利,如果因為觸犯某種學校的規定,被勸退,也是得到本人或監護人的同意;如果被迫退學是不人道的。
退學原因
1.正在上學的小孩子因為各種原因,比如不交作業、辱罵老師、毆打同學、作弊、舞弊、犯罪等等違反
校紀律或者國家法律等而離開學校,也即不上學了。
2.小孩覺得自己不是學習的料子,覺得自己在其他除了學習的方面可以表現的更好,就離開學校。
3.小孩家裡太有錢了,沒必要上學,沒必要工作,他覺得有錢了上學也沒有用。
4.這個人厭惡學習,鄙視學習,藐視學習,就不學習了,離開學校。
5.這個人超過了學習的年齡,比如一些70、80歲的老人不可能去跟國小生一起義務教育吧。
6.還有可能這個人不能適應當今中國的應試教育體制,走他路出才了。
7.覺得讀書沒用,還是被金錢所利用所束縛。
8.有些人天生性格高尚敏感,不希望做像他人那樣愚昧不堪,以後也只會為了生活而工作的人。那樣人生會失去它本身真正的價值。所以他們毅然決然地選擇了退學,追求自己的人生價值!而不是金錢權勢和富貴!
9.老師惡意欺凌學生,例如:畫畫明明畫的很好,老師卻說的一文不值,學生受不了老師的欺凌,只好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