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M.
正文
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運動的發起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創始人。1483年11月10日生於德意志薩克森的艾斯萊本一礦業主家庭。1501年進埃爾富特大學,深受唯名論哲學和人文主義思潮影響。1505年入奧古斯丁會修道院研究神學,後被修道院送往維滕貝格大學學習。1512年獲神學博士學位,並任維滕貝格大學神學教授。1511年底至1512年初,曾訪問羅馬,目睹教廷的腐敗。當時,德意志的各種社會矛盾日趨尖銳,農民、平民的密謀和小規模起義不斷發生。在人民民眾的推動下,路德決心從事宗教改革。1517年 10月 31日,路德在維滕貝格教堂門口貼出《九十五條論綱》。《論綱》認為教皇出賣贖罪券是犯了錯誤和違背基督教的原理,指出基督徒只要懺悔,不買贖罪券也能得救。但他把改革局限在宗教方面,迴避社會政治問題。1519年在萊比錫辯論會上,他當面對教皇的代表說:教皇和宗教會議的權力不是神授的,是人為的,都會犯錯誤,並勇敢地為捷克宗教改革家J.胡斯翻案(見彩圖)。1520年,路德發表《羅馬教皇權》、《論基督徒的自由》和《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等重要著作,系統地提出信仰得救、建立廉儉教會(改革教義,簡化儀禮,減少宗教節日等)和改革文化教育的主張,發出驅逐羅馬天主教會勢力、建立德意志教會的戰鬥號召。1520年12月,他當眾焚毀教皇的教諭。在再洗禮派影響下,宗教改革迅速發展為人民運動。1521年維滕貝格出現民眾破壞教堂、搗毀聖像等行動,路德連續 8天講道,反對以暴力改革教會。同年 4月,出席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在沃爾姆斯召開的帝國議會。他在會上堅決維護自己的主張。5月,皇帝頒布敕令,宣布路德為異端,限期捉拿。路德躲進薩克森選帝侯的瓦德堡,從事《聖經》的德文翻譯,為德語的統一做出了貢獻。同年12月,路德發表《勸基督徒毋從事叛亂書》,宣傳教皇將自行滅亡,上帝禁止暴動。1522年3月,路德返回維滕貝格,多次講道,攻擊民眾過火。1523年發表《論俗世權力》,摘引《聖經》詞句拼湊成讚美詩,歌頌諸侯政權,號召人民尊敬服從。當T.閔採爾領導農民起義時,他主張武力鎮壓。1525年,德意志農民戰爭進入高潮,他發表《忠告和平》,號召殺死起義農民,渴望和天主教會重歸於好。1529年帝國議會在施佩耶爾召開,重申1521年關於反對異端的敕令。路德派民眾抗議,從此新教徒被稱為“抗議者”。後來,路德宗蛻變成維護諸侯統治的工具。路德在薩克森選帝侯庇護下度過晚年,於1546年2月18日去世。 參考書目
Martin Brecht , Martin Luther : His Road to Reformation, 1488~1521,Fortress Press, Philade-lphia, 1980.
Bernhard Lohse,Martin Luther:an Introduction to His Life and Work,Fortress Press, Philade-lphia, 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