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人養狗

越人養狗

《越人養狗》是一篇文言文,是據《伯牙琴》改寫而成。告訴人們做人應該信守諾言,答應別人的事就應該說到做到,否則只會自食惡果。

原文

越人(今浙江一帶的人)道上遇狗,狗低首搖尾而人言,曰:“我善獵。得獸,與爾中分。”越人喜,引而俱歸,食以膏粱,待之以人禮。狗得盛禮,日益倨(jù,傲慢),獵得獸,必盡啖(dàn,吃)乃已。或嗤越人曰:“爾飲食之,得獸,其輒盡啖,將奚以狗為(憑什麼還要養狗呢)?”越人悟,因與分肉,多自與。狗怒,齧其首,斷領,走而去之。(據《伯牙琴》改寫)

詞句釋義

1.越人:今浙江一帶的人。

2. 言:名詞作狀語,像人一樣。像人一樣說話。

3.中分:平分。

4.引:拉,牽。

5.俱:都。

6.盛禮:極好的禮遇

7.倨(jù):傲慢。

8.奚以狗為:憑什麼還要養狗。

9.盡:全部。

10.啖:吃。

11.乃:才。

12.已:停止。

13.善:善於。

14.益:更加。

15.或:有的人。

16.輒(zhé):就。

17.或 越人曰:“爾飲食之……”:有人 嘲笑越人說:“你給它吃,給它喝……”。

18.齧:咬。

19.領:頭頸

20.足:腳。

21.爾:你。

22.食(sì):給……吃。

23.日:名詞作狀語,一天天地。

24.與:給。

譯文

越人在路上遇到一隻狗,(那)狗低頭搖尾發出人的語言說道:“我善於捕獵,得到了獵物,和你平分。”(那)越人很高興,帶著狗一起回家。把精肉和白米飯餵給他,像對待人一樣對待它。(那)狗受到盛情的禮遇,日益傲慢起來,獵取的野獸,必定全部吃掉了才停止。有人就譏笑那越人說:“你餵它飲食,捕獵到的野獸,狗全部吃了,那狗是乾什麼用的啊?”那越人醒悟,因此給狗分(野獸)的肉,多的給自己。狗惱怒,咬他的頭,咬斷了他的脖子,(就)逃跑了。

文言知識

1.詞性。詞有它的屬性,稱之為“詞性”。詞性一般分為八類: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連詞、介詞、代詞、語氣詞。名詞如“人”、“車”,一般作主語與定語;動詞如“齧”、“攫”,一般作謂語。如果名詞作了副詞,用來修飾動詞,這就叫詞性活用。如上文“人言”,要解釋為像人一樣說話,“人”在句中作副詞(狀語)用。

2.膏粱。“膏”指肉,“粱”指精米。上文“食以膏粱”,意為把精肉和白米飯給它吃。舊時稱公子哥兒為“膏粱子弟”,因為他們吃得好,又被稱為“紈絝子弟”,因為他們穿綾羅綢緞。

啟發與借鑑

1.做人應該信守諾言,答應別人的事就應該說到做到,否則只會自食惡果。(第一層含義)

2.人和動物一樣,不可嬌縱,要有個度,這樣才可以與人或動物更和諧的相處。(第二層含義)

3.世界上類似狗的人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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