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越人(今浙江一帶的人)道上遇狗,狗低首搖尾而人言,曰:“我善獵。得獸,與爾中分。”越人喜,引而俱歸,食以膏粱,待之以人禮。狗得盛禮,日益倨(jù,傲慢),獵得獸,必盡啖(dàn,吃)乃已。或嗤越人曰:“爾飲食之,得獸,其輒盡啖,將奚以狗為(憑什麼還要養狗呢)?”越人悟,因與分肉,多自與。狗怒,齧其首,斷領,走而去之。(據《伯牙琴》改寫)
詞句釋義
1.越人:今浙江一帶的人。
2. 人言:名詞作狀語,像人一樣。像人一樣說話。
3.中分:平分。
4.引:拉,牽。
5.俱:都。
6.盛禮:極好的禮遇
7.倨(jù):傲慢。
8.奚以狗為:憑什麼還要養狗。
9.盡:全部。
10.啖:吃。
11.乃:才。
12.已:停止。
13.善:善於。
14.益:更加。
15.或:有的人。
16.輒(zhé):就。
17.或 嗤越人曰:“爾飲食之……”:有人 嘲笑越人說:“你給它吃,給它喝……”。
18.齧:咬。
19.領:頭頸
20.足:腳。
21.爾:你。
22.食(sì):給……吃。
23.日:名詞作狀語,一天天地。
24.與:給。
譯文
越人在路上遇到一隻狗,(那)狗低頭搖尾發出人的語言說道:“我善於捕獵,得到了獵物,和你平分。”(那)越人很高興,帶著狗一起回家。把精肉和白米飯餵給他,像對待人一樣對待它。(那)狗受到盛情的禮遇,日益傲慢起來,獵取的野獸,必定全部吃掉了才停止。有人就譏笑那越人說:“你餵它飲食,捕獵到的野獸,狗全部吃了,那狗是乾什麼用的啊?”那越人醒悟,因此給狗分(野獸)的肉,多的給自己。狗惱怒,咬他的頭,咬斷了他的脖子,(就)逃跑了。
文言知識
1.詞性。詞有它的屬性,稱之為“詞性”。詞性一般分為八類: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連詞、介詞、代詞、語氣詞。名詞如“人”、“車”,一般作主語與定語;動詞如“齧”、“攫”,一般作謂語。如果名詞作了副詞,用來修飾動詞,這就叫詞性活用。如上文“人言”,要解釋為像人一樣說話,“人”在句中作副詞(狀語)用。
2.膏粱。“膏”指肉,“粱”指精米。上文“食以膏粱”,意為把精肉和白米飯給它吃。舊時稱公子哥兒為“膏粱子弟”,因為他們吃得好,又被稱為“紈絝子弟”,因為他們穿綾羅綢緞。
啟發與借鑑
1.做人應該信守諾言,答應別人的事就應該說到做到,否則只會自食惡果。(第一層含義)
2.人和動物一樣,不可嬌縱,要有個度,這樣才可以與人或動物更和諧的相處。(第二層含義)
3.世界上類似狗的人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