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解析
眾所周知,聲音在15℃的空氣中的速度是340米每秒,約為1224千米每小時,超音速即是指速度比340米每秒大的狀態,超音速汽車是指以可燃氣體作動力並且速度大於340米每秒的汽車。地球上的超音速汽車有英國工程師研製出的一輛時速達到1000英里(1610公里)/小時,名為“尋血獵犬”的汽車。還有前IBM公司工程師薩德爾和波音公司工程師扎恩西兩人領導的35人研究小組推出的超級汽車“美洲之鷹”。尋血獵犬
設計人員
英國工程師研製出一輛超音速汽車,該車達到1000英里(1610公里)/小時的速度打破了看似無法超越的世界紀錄。該車是由1997年曾創造世界紀錄的ThrustSSC(時速達763英里)的設計者理察·諾貝爾和安迪·格林設計出來的。外形特徵
該賽車的鉛筆形外殼是由航空級鋁鍛造而成的,車身長12.8米,重量是6.4噸,直徑為0.9米的車輪採用高強度鈦合金製造,這是為了防止車輪轉速太快而從車身飛出去。動力構成
這款名為“尋血獵犬”的超音速汽車,將搭載新型戰鬥機發動機,在車輛加速至300英里/小時後,位於車頂的一種混合火箭發動機將繼續為車輛加速,直至最終的極速。混合火箭發動機,包括一個傳統的火箭和一個單獨的發動機燃油泵,重400千克,長14英尺,是英國有史以來最大的汽車火箭發動機。“尋血獵犬”的最大功率為135000馬力,相當於180個一級方程式賽車的功率。為建造這輛汽車,技術小組已經開展了為期3年的技術研發。按照這個設計,這輛汽車將配備一台“颱風”戰鬥機的發動機和一枚“獵鷹”火箭。英國空軍飛行員安迪·格林將駕駛這輛“獵犬超音速汽車”。“根據模擬結果,我們知道這輛車可以達到時速1000英里(1609公里)。我們將著手建造這輛車。”這一技術小組先前製造出一輛汽車,1997年創造了763英里(1227.67公里)的汽車路面最快時速。當時的汽車駕駛員也是格林。“獵犬超音速汽車”預計於2012年前往南非一處乾涸的河床衝擊時速紀錄,計畫啟動後45秒內達到時速1000英里(1609公里)。
美洲之鷹
“美洲之鷹”的車身是兩位工程師花3萬美元從廢品商手裡買來的一架報廢的戰鬥機外殼改裝的全鋁外殼,動力裝置是由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航空公司借來的一台噴氣飛機引擎。雖然全車造價不過F1車隊的一個零頭,部件也都是破爛貨,但是他們的目標卻是F1賽車所無法企及的。薩德爾和扎恩西的最終目標是讓“美洲之鷹”能夠獲得每小時1287公里的速度,要知道在空氣中聲波的速度也不過1224公里每小時。如果真能達成這一目標,那么“美洲之鷹”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超音速汽車。您可別以為他們是在痴人說夢,因為汽車要實現超音速駕駛並非完全不可能。
推進號
早在20世紀,英國皇家空軍機械師安迪·格林就駕駛由英國設計師查理得諾博爾設計的“ThrssSSc推進號”汽車,在美國內華達州的沙漠上跑出了1227.985公里每小時的世界車速紀錄。根據當時的測定,“推進號”比同環境下音速還提高了2%的速度。薩德爾和扎恩西正是為了挑戰這一紀錄而聚在一起的,他們誓將“世界上最快的汽車”的桂冠奪過來。儘管是競爭關係,但是“推進號”的很多經驗還是被“美洲之鷹”或者其他後來的挑戰者所借鑑。“推進號”就是全鋁質車體,用鋁材質能在不損失強度的情況下減少重量。全長119米,重16.4噸,為了避免高速行駛的摩擦過熱,它的輪子不用橡膠輪胎,而改用了純鋁輪轂無外胎輪。動力方面“推進號”使用了兩台勞斯萊斯公司為飛機生產的Spey202噴氣式發動機,它的最大功率可以達到11萬千瓦,要知道普通汽車中跑得相當快的車的最大功率也不過400千瓦左右。相比之前輩“推進號”,“美洲之鷹”更有優勢,它全長17米,寬2米,重量12噸,比“推進號”更小、更輕,而且它同樣用的是噴氣飛機引擎,因此從理論上來說,“美洲之鷹”完全可以獲得比“推進號”更快的速度。
雖然這些速度驚人的超音速車或許永遠都不會出現在我們的城市裡或者不會成為我們的交通工具,但是這些關於超音速車的研究,其中的每一點創新和發現,都能對未來汽車進步做出貢獻,而且這些都很可能成為改變未來汽車面貌的觸發點。
由英國皇家空軍飛行員安迪·格林駕駛的一輛超音速汽車,1997年10月13日晚在美國內華達州沙漠的一次試驗行駛中,在世界上首次突破聲障。這輛被命名為“刺—SSC”的超音速汽車,是英國的一個賽車公司於1996年5月初研製的。它裝有兩台與“幻影式”戰鬥機相同的“羅爾斯—羅伊斯”噴氣發動機,可產生約106000制動馬力,相當於141輛一級方程式賽車馬力的總和。它的外形除了沒有兩翼之外,也很像一台噴氣式戰鬥機。在13日晚的兩次行駛中,它的時速分別為1229.55公里和1223.06公里,超過了當地1222.84公里每小時的聲速。
1997年10月15日,美國飛機試飛員查克·耶格爾在世界上首次創下了超音速飛行的記錄。這次的試驗行駛,則使“刺—SSC”成為世界上第一台突破聲障的地面車輛,打破了陸地速度不可能達到聲速的預言。
相關拓展
超音速介紹
超音速(英語:supersonic)簡單說,是指超過環境中音速的速度。在海平面高度,20度空氣中的音速大約是343米/秒(約等於1,125呎/秒、768英里/小時或1,235千米/小時)。1音速定義為1馬赫(Mach),是以超音速常以音速倍數——馬赫數為量度單位。超過5馬赫的速度有時候稱為超高音速(英語:hypersonic)。物體只有一些部份(例如轉子葉片的末梢)其周遭空氣是超過音速的情形稱為跨音速(英語:transonic);出現這種情況,常見的物體速度值是介於0.8馬赫與1.2馬赫之間。
聲音是在彈性介質中行進的振動(壓力波)。在氣體中,聲波是一種縱波,以不同速度行進,其中最相關的影響因素是氣體的分子量與溫度(氣體壓力影響較小)。既然氣體溫度與組成隨著海拔改變甚巨,飛行器的馬赫數可以在空速未有改變下有所變動。在室溫的水中,速度超過1,440米/秒(約等於4,724呎/秒)可被視為超音速。在固體中,聲波可以是縱波或橫波,而且傳播速度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