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本縣衛生工作政策和實施意見。2、擬定全縣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總體方案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合理配置衛生資源。
3、組織擬定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負責衛生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規範服務行為;組織醫學衛生專業教育和在職繼續教育。
4、擬訂並組織實施醫學科學研究規劃,組織重大醫療科研攻關,推廣醫學科研成果,實施重點醫學專科建設。貫徹醫務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和終身教育策略,實施人才強醫的人才培養戰略。
5、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目標的總體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的發展規劃及服務標準。
6、制定全縣疾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部門防治職業病。
7、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學校的衛生;組織實施國內食品質量管理規範和衛生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推廣食品、飲用水的衛生標準;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工作;負責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準入管理;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醫療應急。
8、依法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調組織全縣無償獻血。
9、協助有關部門擬定縣區域衛生規劃;組織實施醫療衛生服務網路;指導醫療衛生單位的業務建設;負責醫療衛生機構分級管理的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管理社會醫療機構;負責全縣醫療衛生技術質量的控制與管理。
10、貫徹落實黨的中西醫並重方針,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全行業管理工作;推進中醫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現代化建設;加強全縣中醫及中西醫結合全行業管理工作。
11、負責全縣醫療急救網的規劃、建設;依法組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反恐、核電站與核輻射以及其他重大意外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處置;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指導各有關單位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和應對其他突發事件的傷病員救治工作。
12、負責衛生事業經費的計畫管理,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審核醫療衛生收費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醫療衛生收費標準,並監督執行。
13、組織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
14、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衛生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認定、職稱評聘的考核、考試、評審、晉升和聘任工作。
15、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招生、招工、兵役和出國人員的體格檢查。
16、負責幹部保健工作。
17、協助開展紅十字會的工作。
18、建立完善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提供高效優質報務。
1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人秘股:負責研究提出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力資源開發,衛生機構編制標準;指導全縣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區域衛生規劃工作及衛生資源配置;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衛生工作重大政策;負責擬寫有關報告工作總結和印章保管使用;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保密、行政事務和宣傳、信息、文書檔案管理及信訪工作;負責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資格評定申報並組織實施。2、醫政股:負責全縣醫政管理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批、註冊、登記和醫療質量、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擬定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工作;負責全縣臨床檢驗和臨床藥品管理工作;組織對全縣重大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技術處理和協助上級醫學鑑定;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核,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醫方針、政策和法規、條例;負責全縣中醫工作和編制中醫發展規劃;依法查處非法醫療活動及案件處理工作;負責處理和起草有關醫政方面的檔案、通知、報告、總結等。
3、財會股:負責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各項專項經費管理工作;負責處理和起草有關財務審計方面的檔案、通知、報告等;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標準建議;制訂醫療衛生單位醫用設備配置及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政府衛生採購計畫編制與論證;負責對各鄉鎮衛生院財務帳目、內部審計工作;研究提出全縣統計及對醫療衛生收費標準的實施、監督、檢查工作。
4、防保股:負責擬定全縣傳染病防治規劃、組織疫情監測、管理疫情公布、實施疫情控制措施;組織管理兒童計畫免疫和重點對象的預防接種;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血吸蟲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服務標準;制訂全縣婦幼衛生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對食品衛生、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等實施衛生監督;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的執法監督,依法審批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實施;負責全縣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審批發證及質量監督;負責處理和起草有關防疫、婦保方面的檔案、通知、報告、總結等。
5、愛衛辦:負責宣傳貫徹《愛國衛生工作條例》,及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全縣愛國衛生工作規劃、標準和措施,組織動員全社會成員參加愛國衛生活動和開展全民健康活動;組織開展殺滅老鼠、蚊子、蒼蠅、蟑螂(四害)活動,組織開展改水、改廁和創建衛生城鎮活動,指導檢查各單位的愛國衛生工作。
6、紅衛辦:負責貫徹執行《紅十字會法》,開展救災、防災準備工作,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參與輸血獻血工作;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和其他人道主義活動,大力發展紅十字會員。
縣屬單位
1、縣人民醫院
2、縣疾病控制中心
3、縣衛生監督所
4、縣婦幼保健所
5、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