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了“使讀者曉然於記載之得失是非,而不復有所歧惑”。,司
馬光在編撰《通鑒徹同時,“參考群書,評其同異,悴歸一塗”。,撰
寫成《資治通監考異》30卷(以下簡枷考異》)。此書按《通監》的編
年次序排列,共有條目2977個。全書內容豐富,將司馬光在撰寫
《通鑑》過程中對重大歷史事件、地點、時間,相對歷史人物所作的
考證一一加以收錄。
收錄
(一)開創了自注自考之新體例
為貪籍作注由來已久,成國齊人公羊高、魯人穀梁赤注《春
秋》,分別撰成《春秋公羊傳》、《春欲穀梁傳》。便是其中較早的代表
作。司馬遷寫作《史記晌,為“整齊百家雜語”。,曾對某些史籍的
文字作了翻譯,甚至在“太史聳曰”中,問或也有為本書作法和考證
的現象。鄭玄有《毛詩箋》、《三禮法》等注釋名著問世。唐代顏師古
N6漢書注》,則為注釋《漢書曬著名的權威性著作。社佑在其《通
典沖,亦有一些自注的例子。但是,以上這些史注,多數是為他人
的著作進行注釋和考證.而為自己的著作進賊睬和考辨的,只是
一斷別現象.且既無體例?塢沒有陽專著
的文書進行了大邑的考證,而且編成了用;
體例,這是他高出前人的一個地方。
(二)保存了大量的文敲資戮
,光為自己編著
自注自考之新
:、夠本出《59》,e:4i大!66女:資本。\;自i;月’
考異提要》去:“所采書自正支隊相傳丸二百二十二家,如司馬康
所述,有司馬彪、苟悅、衰宏、崔鴻、蕭方等,李延壽及《太清記》、《唐
歷》之類,洪邁所摘有《河洛記》、《魏鄭公諫錄》、《李司空論事》、《張
中巫傳》、《涼公平蔡錄》、《鄖侯家傳》、《兩朝獻替記》、《後史補》、
《金簽密記》、《彭門紀亂平判錄》、《廣陵妖亂志眨類。其他百家、語
錄、正集、別集、墓誌、碑田、行狀、別傳,無不旁搜博引,快擱幽隱,
擇可倍者而從之。*”所引書目之多.內容之廣是前所未有的。張陰
侯在其所著《通鑑學》中,又考證出所引書目達322種。”近年學者
考證,又超出了張氏之數。這些書籍,後多亡俠,全賴司馬光的征
引,才得以保存下來。因此,僅就保存文獻資料而言,亦應為司馬光
記上一功。
在《考異》中司馬光對採摘與鑑別史料還提出了一種主張。在
給范組禹的信中,他寫道:“其實錄、正史.未必皆可據;雜史、小說.
未必官無憑:在高鑒擇之。D9司馬光的這一主張,對我們整理歷史
文獻和編探史書,有著一定的參考價值。
(三)運用了多種考證的方法
關於司馬光在考證中使用的方法,張陽侯冒進行過總結,並概
括為六類,即:參取眾書而從長者,兩存者,兩棄者,兩經而節取其
要者,存疑者.兼存或說於《考異》中者。”現舉例說明如下:
參取眾書而從長者:即對同一事物有多種不同的記載和說法,
司馬光均一一給以考證監別.去其妄說和不可信者,存其確切有根
據者。例如:
誰陽王更始元年(23),“張印技創擊地”。《考異》云:“司馬彪
《續漢書》‘印’作‘印’,定宏《後漢紀》作‘斤’,皆誤。今從范嘩《後漢
書》。”①
梁武簾普通四年(523),“破六韓撥陵反”。《考異》雲;“《魏·帝
紀》:‘正光五年破落汗拔陵反,沼臨淮王或討之,五月,菌敗,削
官。’按令狐箔榮e周書·賀拔勝傳》:‘衛可孤圍懷朔經年,勝乃告
急於或。’然則拔匪反當在四年。益帝紀因沼或討拔放而言之,非拔
凌於時始反也。《局書》作6G六韓’,今從之。咽
對於像王世充鞏北之敗,安祿山喪師之赦等事r《考異服用了
上千或數乾字進行鑑別,用力頗多。這一類考證大體是以時間和事
件為主。確定時間,以劉義空的《長曆》為準,確定事件,則以“此人
此事,恰為其時其地所可有,不生樞梧,而又恰為其人所可有者為
準”,而去掉的,則是那些。暖昧者,淺安者,近於遊戲者,及誣善與
虛美之較然者”。”這就有助於恢復歷史之本來面目。
兩存者:即對於某件事情,兩種記載不同,未知孰是孰非,q馬
光則將這兩種記載全保留下來,待後人鑑別。例如:
“五年三月,田隴西徒裹武”。t考異》云:“上雲金城被裹武,此
又雲隨西徒賽武,紀、傳皆然。或者二郡皆寄治於襄武欽1Do
貞觀六年(632)正月,魏徵諫封禪。《考異0云:“《實錄》、《唐書
’志》及t唐統紀》皆以為太宗自不欲封禪t而《魏文貞公故事》及王
方慶《文貞公傳錄》以為太宗欲封太山,橇謙而止。競穎不同,今兩
存之。。e
兩棄者lp認為兩種記載均無道理或有誤,所以皆不取。例如:
“二年十月戊寅幸溫泉,乙卯還宮。。(4異》云:“舊紀十月戊寅
幸溫泉宮,十一月乙卯還宮,與f實錄洞;十二月戊申又幸溫策富;
丙反還官,《實錄》無。按十二月丙寅朔,無戊申、丙層j C窟歷汁一
月戊申幸溫泉宮,丙辰還京,又與《實錄》、《本紀》不同。今皆石
取”。(9
“行開元通寶錢”。《考異》云:‘薛擋《唐聖運圖》云:初進蠟樣.
文德皇后掐一甲,故錢上有甲痕焉。’凌塔《唐錄政要》雲‘竇皇后’。
按時實後已崩,文德後未立。今皆不取。D9當然.也有三條或三條
以上記載不同皆不取的事例。
兩疑而節取其要者:即節取兩條記載中合理的部分,而拋棄其
中錯誤的部分。例如:
“張季淘為李密所殺”。《考異》云:“《隋書·季項傳》云:‘密攻
之,經三年遂為所陷。’又雲‘密壯而釋之,翟讓從,求金不得,遂殺
之。’《河掐記》曰:·自三月至九月不下,後為狼盡水竭,乃被摧陷,
生獲用於牙門,遣人宣之以降為度,殉更張目極罵,不肯低屈,遂
殺之。’按密明年已降唐,安得三年攻守箕山之事,今參取二書,去
其抵幅脊而巳。吶
再如,鹹通元年(860)浙東農民起義領袖裘甫投降一事.《平刻
錄》載為詐降以及五式如何設計誘降,《玉泉子見聞錄刪載王式答
應上奏裘甫投降可做金吾將軍,裘甫投降後又斬之。殺降不祥,而
U4平均錄》為曲筆。司馬光雖採用了《平劊錄》,但不裁是詐降還是
設計降,又在《考異》中兼存《玉泉子見聞錄》之淪。①
存疑音:即對文書之記載,作者確定不了其是非者,就疑以傳
疑,保留原來之舊貌,待後人判斷。’例如:
‘“四年、匈奴單子遣弟谷茲王入侍.yd考異》云:“按《匈奴傳》呼
韓邪單幹稱臣即遣株婁渠堂入侍,事在明年.時匈奴有三單幹,不
知此單于為誰也?”②
“張釣上書,請斬十常侍”。《考異》云:“范書《宦者傳》上列常待
人名,而下雲十常恃,末洋。Do
象此類存疑之事例甚多,有的則臨時附於或‘且從”於正文之
,兼存或說子《考異》中者:這是指司馬光已經認定是妄說的資
料,本應該拋棄,但卻仍詳載其文。這樣做是因為其事已流傳眾口,
儼然如同實事.作者伯後人受其矇騙,故仍存之,以待後人批駁明
了。例如;
“揚國忠首唱幸蜀之策,甲午移仗北內。”《考異》加上了這樣一
段:“《幸蜀記》:上追中使曹仙領乾人擊鼓於春明門外,又令燒閒廄
草積,煙焰燎天,上將乘馬,楊國忠諫以為當謹守宗社,不可輕動。
韋見素力爭,以為敗勢遏近,人心不固,陛下不可不出避狄,國忠暗
與賊通,其盲不可聽。往返數四,上乃從見京議。加魏方進韌史大
大,充前路知頓使。按賊陷瞳關,空輿將出,人心已危,豈有更擊斂
燒草以驚之。國忠久苗幸蜀之謀,見素/5其所引,豈得上前有此中
論。此蓋束臣欲歸功見素,半乃近還,今不取。”⑦作者在《考異》中
保留了還傳,給予了批駁。再如:
“八月,太宗與突膠領利可汗盟”。《考異》在其下這樣寫道:“劉
驚64、說》,武德末年,突膠予渭水橋,控弦四卜八。太宗初親庶政.
弊召衛公問策,時發諸州軍未到,氏安活人勝兵者不道數萬、朗人
精騎因突,挑戰日數合。帝怒,欲擊之。靖請傾府庫賂以求和,潛罕
邀其歸路,帝從其台,胡兵遂退。於是據險邀之,虜棄老弱而遁,獲
馬數萬匹,金帛一無遺焉。今據實錄、紀、傳,結盟而遲,未嘗掩襲。
N、說》所載為誤。”四作者將《小說》所載詳細寫入,以實錄、紀、化
為據,否定了訛傳,肯定了結盟而退的事實。
除了使用—L—述六種方法進行人量的考證外,司馬光還對《通
鑒》原文含糊不清之處進行解釋和補克。比如:
“七月閉城門,大搜”。《考異》在其下云:“臣霸註:《武帝紀)曰:
‘漢帝年紀六月禁冶侈,七月大按。’則按索由侈者,不必閉城門,大
翅,盞控好人耳。則再如:
“天風元年改作貸布”.《考異)解釋云:“《食貨志》改作貸布在
天風元年,《莽傳》在地皇元年。差以大錢盡之年,至地皇元年乃絕
不行耳.非其年始作貨布也。咽
經過補充和解釋,遂使原意更容易理解,使事情的來龍去脈更
加滑楚.
《考異》之內容是J“泛的.考證之方法又是多種多樣的,正因如
此,d’使其獲得了“千古文法之招密,實未有過於是者咽朗贊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