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條件
出口商品與進口商品的交換比率。又稱進出口商品比價,通常用指數表示,即進出口商品比價指數。
計算公式
N=(Px/Pm)*100%
是:貿易條件指數 =出口價格指數/進口價格指數 ×100 。例如,以上年為基期,進出口商品價格指數均為100 ,一年來進出口商品價格都提高了,但提高幅度不同,出口商品價格提高10%,進口商品價格提高5%,則貿易條件指數提高 。貿易條件指數較基期高,意味著出口商品價格相對於進口商品價格提高了,也即該國能以較少的出口商品換取較多的進口商品,這對該國說來是有利的,是外貿條件的改善。相反,如果進口商品價格指數提高快於出口商品,甚至出口商品價格指數不變或下降,則貿易條件指數較基期低,意味著一國要出口更多商品才能換回與原來相同的進口商品,顯然這對該國是不利的,是貿易條件的惡化。通常用這種變化來作為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之間不等價交換的一種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