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的目的:
(一)客觀、公正地對各級財務經理的工作進行系統的制度性評價,建立起有效的績效評價體系;(二)通過績效考核,促進績效管理的全面實施;
(三)通過進行業績考核,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提供雙向的深度溝通機會,有效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讓管理者更加關注下屬的職業發展道路;
(四)為獎勵、薪酬、福利、晉升、培訓等政策的實施提供決策依據,達到激勵員工的目的。
考核的原則:
(一)考核強調的是人與標準比,而非人與人比;(二)考核結果強調考核集體內的公平性、可比性;
(三)考核結果要與物質激勵、精神激勵相結合。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集團內各級財務經理。考核的層級、周期
考核層級:
對各級財務經理的考核,實行財務部直管上級、公司總經理、工作接口人、自我評價等多維度評分考核。考核內容及分值:
對各級財務經理的考核,主要根據各財務經理的《崗位責任考核書》的工作內容及相應分值,對各財務經理工作實際完成情況及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考核周期及評分期間:
對財務經理的考核,實行自然月度考核制:即:每月結束後,各考核人應根據財務經理的《崗位責任考核書》的工作內容及相應分值,對實際完成情況及工作質量進行考核,並給出相應的分值。
集團財務總部對各考核人的分值匯總後提交給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再根據財務經理的得分情況,發放當月的工資。
對財務經理的考評,實行"錯誤發現制",即無論錯誤實際是在哪個月份發生的,只要是在本月發現的,即在本月考核中加以體現。
例如:報表出具是在6月份,檢查報表是在7月份,在檢查報表時發現6月份報表有錯誤的,即在7月份中進行考核即可。
具體考核辦法
考核機構設定:
集團財務部設定財務經理考核崗位,負責對集團內各級財務經理進行考核結果匯總、考該結果的整理及備案工作。具體考核程式:
(一)每月結束後的次月6日前,被考核人將自己的《崗位責任考核書》提交給公司總經理(或業務相關負責人),提請公司總理對自己上月的工作進行考核;公司總經理召集業務部門相關人員對財務經理上月工作進行考核,給出具體的分值,並由總經理簽字確認。被考核人溝通無異議後簽字確認,並於10日前提交集團財務部考核崗;
(三)被考核人對自己上月的工作進行考核,給出具體的分值,簽字確認後於10日前提交集團財務部考核崗;(四)財務部門直屬上級對財務經理上月工作進行考核,給出具體的分值,並簽字確認。被考核人溝通無異議後簽字確認並於10日前提交集團財務部考核崗;
(五)集團財務報表、責任會計報表等各接口人對財務經理上月工作進行考核,給出具體的分值,並簽字確認。被考核人溝通無異議後簽字確認並於10日前提交
集團財務部考核崗;
(六)集團財務部考核崗對財務經理各級人員的考核分值進行匯總,並就考核結果與被考核人進行溝通,被考核人無異議後,在綜合考核表上籤字確認;(七)集團財務部考核崗在各公司人力資源部出具工資表之前,將財務經理的考核結果提交各公司的人力資源部;
(八)集團財務部考核崗對考核結果整理並登記備案。
考核結果的套用
考核成績記入考核檔案,並為職位晉升、薪資調整提供支持。根據考核結果,將財務經理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極差"五個等級,一年之內有一次考核得分級別為"差"者,則降級、降職、降薪使用;一年之內有兩次考核得分級別為"差"者,或一次得分級別為"極差"者,則辭退或退回人力資源部待崗。
各級財務經理,根據不同的考核分值,下月工資按不同比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