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誠信缺失症誠信是一個道德範疇,是公民的第二張“身份證”,是日常行為的誠實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稱。“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人無信不立”……自古以來,“誠”與“信”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被視為人的立身之本。這種傳統美德,在當今社會轉型時期,更是彌足珍貴。然而,進入21世紀以來,誠信已經成為社會稀缺資源,是不爭的事實。2009年,上海市社會科學院進行的一項“關於社會誠信問題”的調查顯示,有90.2%的人認為誠實守信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吃虧。誠實守信竟成了“無用的別稱”。
現象
網售“病假條”2015年4月8日,媒體講述陳先生“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的奇葩遭遇,引發關注。事實上,很多“奇葩證明”往往是無關緊要的證明,例如不懂事的小孫女在家撕碎了錢、去銀行兌換殘幣要求社區開證明,可謂多此一舉。或者涉及道德歧視,如應聘、考試要出具品行端正證明,創業要開“不擾民”證明。各種“奇葩證明”,無疑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門、服務型機構缺少主動服務意識,只想著照章辦事,不想為服務對象分擔解憂。究其根本原因,在於這些政府部門、服務型機構尚未樹立誠信意識,只要求服務對象講誠信,好像誠信只是個人的事情,卻沒想到自身也要講誠信。更進一步地說,這些單位只想到個人誠信,卻忘記了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及社會誠信。
2015年9月,抗戰勝利紀念日假期將盡,網上出售醫院假條的生意火爆了。店主自稱出售帶有公章的醫院假條並稱“保真”。而醫院的當值醫生表示,不掛號和建檔無法開假條,通過紙張和公章也可看出差異。(9月5日《北京晨報》)
請病假必須出示病假條,向單位提供有效證明,證實請假事由的真實性,既是制度所然,也是員工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病假條是一份“誠信證明”。然而,網店公開叫賣病假條,慫恿員工“裝病”騙假,顯然是一種出賣誠信的欺詐行為。不管這種病假條是真是假,相關的網店、購買者均應為自己的欺詐行為“埋單”;如果病假條貨真價實,出具虛假證明的醫生,也應承擔違法責任。
此外,一種“矽膠肚皮”也在網上熱賣。一些女同胞購買“假肚皮”,並非是自娛自樂,而是為了假扮孕婦,去騙取社會特殊福利和公眾的特別關照,讓“假肚皮”變成了一種造假的“道具”。可見,無論是制售和使用“假肚皮”,還是網上買賣病假條,均是一種不講誠信的違法行為,不能對此一笑而過,有關部門應依法及時予以制止和查處。
原因
理想信念動搖
誠信缺失症誠信缺失既存在於一部分普通百姓(或青少年)之中,也存在於一部分領導幹部之中。對共產黨人來說,對高級領導幹部來說,理想信念的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正是理想和信念出了問題,才會導致誠信缺失和腐敗分子的滋生。
官德失范
儘管崇尚誠信是中華民族的美德之一,但由於社會發展的歷史原因,這種美德並沒有成為一種普遍的國民意識。一方面,長期的封建統治,形成了以本位利益為社會標準的社會意識。在這種意識支配下,凡是符合本位利益的都是對的,為了一些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平等互利的原則始終沒有成為國民的主流意識。另一方面,千百年來長期的人治社會,官本位、長官意志、家長作風盛行,加之長期的農業經濟,自由散漫的小農意識滲透於政治經濟文化的各個領域,沒有形成按規則辦事的執政意識。重說教,輕懲罰。誠信始終只是一種崇高的理想,並沒有成為現實的國民素質。
約束懲罰機制弱化
由於社會處於轉型時期,新制定的各項法規、政策尚不規範、不系統甚至還有漏洞。如果法律和制度上的漏洞一旦讓人抓住並利用,就會給國家財產、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損失,那么我們就要修改和完善這些法律制度,讓規則看守世界,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神聖。如果明知是不合情理的法律和制度,卻又不去觸動它,那就等於用這些法律和制度在保護壞人,保護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危害
1、經濟領域中的不誠信嚴重危害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首先是商業信用危機。在經濟領域中,尤為使人痛恨的是制假販假,我們幾乎每個人都受到假冒偽劣產品的危害。
2、政治生活中的不誠信嚴重影響了政府在公眾中的形象。
中國政府在國際事務中一向說話算數,在國內各種重大問題上也是言必信,行必果。然而近年來,一些政府部門、領導幹部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卻在有意無意的損害著政府的信用,侵蝕著政府的權威。主要表現為:政策反覆、浮誇造假、官員違法、政令不行、政府不作為、與民爭利等。從一定意義上說,當前社會生活中不講信用行為的泛濫,與一些地方和部門的誠信失范、無所作為乃至推波助瀾不無關係。
3、個人交往中的不誠信損害了人際關係的和諧。
許多人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迷失了自己,急功近利,言而無信,客觀上導致了人與人之間相互不信任,相互欺騙,扭曲了人與人之間的真誠關係,使人們陷入懷疑一切的境地。
應對
網售“病假條”誠信不僅是個人的事情,還是全社會的事情。當前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僅要大力強化個人的誠信建設,還需深化重點領域的誠信建設,這要求我們找準誠信建設的關鍵環節,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對於政府部門、金融、教育及醫療等服務型機構來說,加強誠信建設,就是要以誠相待、以信為本,想人所想、急人所急,切實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多做些排憂解難的事情,而不是只盯著一張證明,有證明給辦事、沒證明就“門難進、臉難看”。
誠信需要正義力量去支撐,需要制度和機制去呵護,讓守信者得到褒獎,讓失信者得到一定的懲戒。特別是,網店不是無德之所,更不是法外之地,應設定專門的網上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執法人員,對網購行為實施專項管理,全程監控,發現“異常交易”情況,及時介入。比如,對於售賣病假條的網店,輕則實施經濟重罰,並在網上公開曝光;重則責令其退出網購市場,永遠限制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