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結構論

認知結構論

認知結構論(cognitive structure) 用認知結構及其組織特性解釋學習的心理機制的學習理論。所謂認知結構,就是學習者頭腦里的知識結構。個人的認知結構是在學習過程中通過同化作用,在心理上不斷擴大並改進所積累的知識而組成的,學習者的認知結構一旦建立,又成為他學習新知識的極重要的能量或因素。

基本信息

簡介

認知結構論(cognitive structure)

結構

格式塔派的德國拓撲心理學家K.勒溫在30年代曾指出,學習是認知結構的變化。這個變化表現為分化、概括化與再組織三種方式。認知學派心理學家瑞士的J.皮亞傑、美國的J.S.布魯納和D.P.奧薩貝爾也都強調認知結構的重要性,他們一致認為,學習含有使新材料或新經驗結為一體這樣一個內部的知識組織機構,即認知結構。皮亞傑指出,這個結構是以圖式、同化、順應和平衡的形式表現出來。布魯納在皮亞傑的影響下,將結構理論套用於美國的學校課程改革。奧薩貝爾則系統地闡述了認知結構及其與課堂學習的關係。

奧薩貝爾明確指出(1963),過去不少心理學家往往優先研究非認知的、機械的與動作的學習,偏重注意當前情境和個體本身的因素,如工作任務、練習、內驅力、誘因和強化等對學習的作用,而對認知結構的重要性卻估計不足。過去經驗對當前學習的影響,一般都置於正、負遷移標題之下;而對這種遷移通常又是用兩個學習任務中刺激與反應屬性的直接相互作用解釋的。其實,就課堂學習而言,學習者需要將新概念和新信息融入已有的認知結構之中。在這裡,上述的遷移即過去經驗對當前學習的影響仍然存在。不過,所談的過去經驗是一個逐漸獲得的、按層次排列的、與新的學習任務存在著有機聯繫的概念化的知識體系;而不是一連串刺激與反應的聯結。再者,過去經驗的重要方面,是學習者學科知識的各種組織特性,即認知結構的變數,如:為新知識提供理想停泊地點的可利用性,供停泊的觀念本身的穩定性與清晰性,以及新的學習材料與已有觀念體系的可辨別程度;而不是兩個學習任務中刺激與反應的相似或相同程度。此外,過去經驗之所以影響當前的學習,只是由於它改組了認知結構的有關特性或變數,而不是由於它同新的學習任務中刺激與反應的成分有直接的相互作用。

作用

教學實踐和實驗研究表明:採取一定手段有意地控制學習者的認知結構,提高認知結構的可利用性、穩定性與清晰性,以及可辨別程度等,對於有效的學習和解決問題是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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