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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詩歌《詩經》所用的音樂。《詩經》305篇,不僅奠定了中國古代文學現實主義的基礎,而且大都是可以上口的歌曲,在音樂上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是中國古代最珍貴的藝術遺產之一。
《詩經》所包含的歌曲,在周朝極為流行。據《詩經》朱熹《集注》:“風”(國風)是“民俗歌謠之詩”,“小雅”是“燕饗之樂”,“大雅”是“會朝之樂,陳戒之辭”,“頌”是“宗廟之樂歌”,為《周禮》、《儀禮》、《禮記》所記各種典禮儀式所用的音樂(即雅樂)。其中歌唱的、合奏的、單項樂器分部奏的歌曲、樂曲,絕大部分都收在《詩經》內,多數屬於“雅”、“頌”兩類,少部分屬於“周南”、“召南”。有些樂器所奏曲目(“笙詩”),在《詩經》中只有篇名,稱為“佚詩”。實際既為樂器所奏,自然沒有歌詞,不是把歌詞佚失了。《儀禮》中“燕禮”所用的歌曲、樂曲排列如下:
工歌(樂工演唱)──《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笙奏──《南陔》、《白華》、《華黍》。間歌──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由儀》。鄉樂(合唱民歌)──“周南”:《關睢》、《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苹》。
其中,歌唱的歌詞全部載於《詩經》的“小雅”及“周南”、“召南”中,笙所奏的樂曲列為《詩經》中的“佚詩”,載有篇名。
《詩經》中的歌曲曾被列為上層社會教育的主要科目,所謂詩、書、禮、樂並稱“四術”。在貴族的社會交際或各國的外交活動中,也往往引用《詩經》中的篇句作為辯論的根據或必要的辭令,可見《詩經》在當時的社會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至於《詩經》中的民歌,則本來就是流傳於民眾口頭的東西,其影響之深廣更不待言了。
由於時代久遠,《詩經》的曲調沒有傳留下來,今人只能從詩句中隱約探索其歌曲的曲式結構。例如,除多見的啟、承、轉、合的四句樂段和多段詞之外,還有在每章之後帶有同一歌詞的副歌的“分節歌”形式;也有主歌前加引子的;也有主歌后帶尾聲的;或既有引子也有尾聲的;有兩個不同曲調的樂段交替出現的等。《詩經》的傳世樂譜,都是唐、宋以後文人的擬作。
宋代朱熹《儀禮經傳通解》中載有宋代趙彥肅所傳《詩經》的樂譜《風雅十二詩譜》,據說就是唐開元時(713~741)“鄉飲酒”禮所用的樂曲。其譜為律呂字譜,皆一字一音。此後,元代熊朋來《瑟譜》中除載有趙彥肅的《風雅十二詩譜》(熊朋來題為《詩舊譜》)之外,還有他自己擬作的《詩新譜》17篇。明代朱載□在《律呂精義內篇》、《律呂精義外篇》、《鄉飲詩樂譜》中也有擬《詩》樂之作。清代聶雙江、汪雙池、邱之□等人也均有擬作。
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弘曆(清高宗)曾命臣僚纂修《詩經》樂譜,刊行了一部卷帙頗為不小的“欽定”《詩經樂譜》。弘曆命人纂修的《律呂正義後編》中也有《詩樂譜》。這種出自宮廷的擬作,比之文人所擬樂譜更加脫離歷史,甚無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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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樂種中國古代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