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在實際工作中,為了便於登記賬簿,需要將來自不同的單位、種類繁多、數量龐大、格式大小不一的原始憑證加以歸類、整理,填制具有統一格式的記賬憑證,確定會計分錄並將相關的原始憑證附在記賬憑證後面。種類
憑單按其適用的經濟業務,分為專用記賬憑單和通用記賬憑單兩類。
(一)專用記賬憑單:用來專門記錄某一類經濟業務的記賬憑單。專用憑證按其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有無關係,又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三種。
1)收款憑單:用於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會計憑證。它是根據有關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入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關明細賬和總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出納人員收訖款項的依據。
2)付款憑單:用於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它是根據有關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關明細賬和總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出納人員收訖款項的依據。
3)轉賬憑單:用於記錄不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它是根據有關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轉賬憑證是登記總分類賬及有關明細分類賬的依據。
在經濟業務比較簡單的經濟單位,為了簡化憑證可以使用通用記賬憑證,記錄所發生的各種經濟業務。
記賬憑證按其包括的會計科目是否單一,分為複式記賬憑證和單式記賬憑證兩類。
1)複式憑單:將每一筆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全部會計科目及其發生額均在同一張記賬憑證中反映的一種憑證。優點:可以集中反映一項經濟業務的科目對應關係,便於了解有關經濟業務的全貌減少憑證數量節約紙張等。缺點:不便於匯總計算每一個會計科目的發生額。
2)單式憑單:每一張記賬憑證只填列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一個會計科目及其金額的記賬憑證。
優點:內容單一,便於匯總計算每一會計科目的發生額,便於分工記賬。
缺點:制證工作量大,且不能再一張憑證上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內容分散,也不便於查賬。
基本內容
1、憑單的名稱
2、填制憑單的日期
3、記賬憑單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的簽章。
編制要求
(一)記賬憑單的基本要求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採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3)記賬憑證的書寫應清楚、規範。相關要求同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5)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6)填制記賬憑證時若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已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註明“註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註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平正,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7)記賬憑證填制完成經濟業務事項後,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後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註銷。
具體要求
1.除結賬和更正錯誤,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並註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的計算,一般以原始憑證的自然張數為準。與記賬憑證中的經濟業務記錄有關的每一張證據,都應當作為原始憑證的附屬檔案。如果記賬憑證中附有原始憑證匯總表,則應該把所附的原始憑證和原始憑證匯總表的張數一起計入附屬檔案的張數之內。但報銷差旅費等的零散票券,可以貼上在一張紙上,作為一張原始憑證。一張原始憑證如涉及到幾張記賬憑證的,可以將該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該主要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上該原始憑證的複印件。2.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給其他應負擔單位原始憑證分割單。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的分擔情況等。
3.記賬憑證編號的方法有多種,可以按現金收付、銀行存款收付和轉賬業務三類分別編號,也可以按現金收入、現金支出、銀行存款收入、銀行存款支出和轉賬五類進行編號,或者將轉賬業務按照具體內容再分成幾類編號。各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業務繁簡程度、人員多寡和分工情況來選擇便於記賬、查賬、內部稽核、簡單嚴密的編號方法。無論採用哪一種編號方法,都應該按月順序編號,即每月都從1號編起,順序編至月末。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或者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採用分數編號法編號,如1號會計事項分錄需要填制三張記賬憑證,就可以編成1(1/3)、1(2/3)、1(3/3)號。
4.填制記賬憑證時如果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錯誤的,可以用紅字註銷法進行更正。在會計科目套用上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的情況下,也可以按正確數字同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記賬憑證。發現以前年度的記賬憑證有錯誤時,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編輯本段]記賬憑證的審核內容
審核
1.審核是否按已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錄的內容與所附原始憑證是否一致,金額是否相等;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是否與記賬憑證所列附屬檔案張數相符。
2.審核記賬憑證所列會計科目(包括一級科目、明細科目)、應借、應貸方向和金額是否正確;借貸雙方的金額是否平衡;明細科目金額之和與相應的總賬科目的金額是否相等。
3.審核記賬憑證摘要是否填寫清楚,日期、憑證編號、附屬檔案張數以及有關人員簽章等各個項目填寫是否齊全。若發現記賬憑證的填制有差錯或者填列不完整、簽章不齊全,應查明原因,責令更正、補充或重填。只有經濟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才能據以登記賬簿。
[編輯本段]會計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審核的異同
1、相同點:
(1)真實性:審核原始憑證日期是否真實、業務內容是否真實、數據是否真實等;審核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為依據,記賬憑證的內容是否與原始憑證一致。
(2)正確性:原始憑證金額計算及填寫是否正確;記賬憑證科目、金額、書寫是否正確。
(3)完整性:填寫項目是否齊全。
2、不同點:
(1)合法性審核:審核原始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是否有貪污腐化等行為;記賬憑證沒有這一條。
(2)合理性:審核原始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生產經營動的需要等;
(3)及時性: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要及時編制記賬憑證,內容不全的、填寫錯誤的原始憑證退回補充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編輯本段]會計憑證的意義
任何單位,每發生一項經濟業務,如現金的收付,物資的進出,往來款項的結算等等,經辦業務的有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認真填制會計憑證,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日期、經濟業務的內容,並在會計憑證上籤名蓋章,有的憑證還需要加蓋公章,以對會計憑證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任。一切會計憑證都必須經過有關人員的嚴格審核,只有經過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才能做為登記賬簿的依據。會計憑證的填制和審核,對於完成會計工作的任務,發揮會計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歸納起來,有以下三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