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指標
正文
在社會主義國家,以一定的數值表示的某個計畫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所要求達到的目標。它是國家計畫任務的數字表現。包括指標名稱和數值兩部分。種類 主要有以下幾種:①按其表現形式,分為實物指標和價值指標;②按其性質,分為指令性指標和指導性指標;③按其內容,分為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④按其作用,分為核算指標和考核指標;⑤按其複雜程度,分為單項指標和綜合指標。
計畫指標是計畫工作中的經濟指標,對應於統計指標而言,是統計檢查計畫執行情況的依據。兩者的含義和計算口徑、計算方法等必須一致。但是,統計工作要提供編制計畫的詳細資訊,分析計畫完成與否及其原因,並為其他各項工作提供各種數據,所以統計指標的數量一般多於計畫指標。
計畫指標要求概念確切、嚴格、簡明,各項指標之間應當相互配合,形成一套科學的、完整的計畫指標體系,以反映國民經濟的內在聯繫和社會再生產的主要過程。
計畫指標體系 國民經濟計畫的各個組成部分的指標按其內在聯繫而有機結合的整體。根據計畫工作的要求,有它特定的具體內容。在中國,它包括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各個主要方面。經濟發展指社會總產值和國民收入、工業生產、農業生產、運輸和郵電、商品流通和物資分配、固定資產投資、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財政和信貸、對外經濟和對外貿易等;社會發展指教育、科學、文化、衛生、人口、勞動工資、居民收入和消費、城鄉住宅和公用事業、環境保護等。這些方面都成為各自獨立而又相互銜接的各種部門計畫或專業、專題計畫以及綜合計畫,各有其更具體的指標。例如工業生產計畫,有工業總產值、工業淨產值、主要產品產量等指標;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有基本建設投資額、更新改造投資額、新增生產能力和重點建設項目等指標。這些計畫指標,經過平衡、落實,構成整套系統的計畫,反映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向、規模、結構、水平、速度和主要比例,體現國家的路線和方針、政策。正確制定和運用指標體系,對於提高國民經濟的管理水平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