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攝影

觀念攝影

觀念攝影在中國藝術界有很多的提法:如先鋒攝影、新攝影、前衛攝影、實驗攝影、概念攝影等。單從概念上說觀念攝影應該是一種以攝影為媒介的觀念藝術創作。觀念攝影為表達拍攝者對某一事物觀點和思想的攝影形式。觀念攝影將個體觀念視覺化為最重要的訴求點,也是現代藝術的重要分支。

觀念攝影烏克蘭攝影家米哈烏蘭夫的觀念攝影作品
觀念攝影是表達拍攝者對某一事物觀點和思想的攝影形式。它以將個人觀念視覺化為最重要的訴求點。它同時也是現代藝術的重要分支。它將攝影這一方式作為拍攝者個人觀念的依存體,在拍攝和製作手段上不受傳統攝影觀點和要求的限制,觀念攝影家認同攝影這一形式的可能性,但同時反擊對攝影的種種歷史限制。他們的努力以攝影形式拓展了內涵和表現形式,並自以為為攝影注入了新的活力。

基本介紹

觀念攝影觀念攝影代表作
觀念攝影在中國藝術界有很多的提法:如先鋒攝影新攝影、前衛攝影、實驗攝影、概念攝影等。單從概念上說觀念攝影應該是一種以攝影為媒介的觀念藝術創作,其實質是觀念藝術在媒介上的一種延伸與演變,是從藝術中抽離出來的一種相對獨立的創作手段與形式。
觀念攝影的主旨在於通過攝影所傳遞的某種觀念,擺脫淺層次無意味糾纏的探索過程,試圖通過攝影的媒介,展現對人類生存狀態的剖析,並且提出一些有意味的話題,引發更多的、更深層次的思考。因此,觀念攝影往往不是給出一個答案,而是有多種可能性的指向,讓觀眾自己去悟會。從接受美學的角度出發,這也符合審美的需求。
觀念攝影的出現顛覆了傳統藝術攝影標準不可動搖的地位,提供了攝影揭示當代生活的新的諸多可能性。觀念攝影以其對傳統藝術攝影的偏離,發展了攝影藝術的新空間。許多藝術家在攝影方式本身的開拓方面不斷努力,把不同的視覺經驗融合在觀念攝影中。正因為觀念攝影的新,使得觀念攝影不能像傳統藝術攝影那樣建立起刻板的判斷標準,也使得觀念攝影更具有實驗性。實驗性藝術潛在的決定因素是嶄新的生活體驗和生命體驗,好的藝術永遠不會是技術的附庸,而應該是思想與生活的創造者。21世紀的今天,觀念攝影正在成為這樣的創造者。

歷史源起

觀念攝影中國1958年的觀念攝影作品
西方觀念攝影的源起:在攝影誕生之初,就開始具有“觀念”的意識,只是業界尚沒有把這一提法給予明確的界定。攝影史上有很多無可爭議的例證:20世紀中後期,奧斯卡·古斯塔夫·雷蘭德《人生兩途》亨利·佩奇·魯濱遜《秋》《彌留》應該算是觀念攝影的最早起源。在這些作品中說明觀念攝影自攝影之初就已經開始運用並發揚光大了。而觀念攝影是一個時代的產物,那個時代的作品具有觀念的特性並不能算作觀念攝影。觀念攝影是源於西方後現代社會並波及全球的一種藝術形式。
我國觀念攝影概念的提出:與西方的觀念攝影起源相比較而言,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1976出現的諸如蒙敏生、王秋生等人用攝影作品對“文革”進行反思,帶有反諷意味的作品也可以“劃歸”到觀念攝影之中去。其後1979年的北京的“四月影會”和隨後出現的“裂變群體”,北京現代攝影沙龍,上海的“北河盟”、廈門的“五個一”、哈爾濱的“方尖碑”廣州的“人人影會”,他們在攝影中有了一種觀念的顯現。但是這些並不是中國觀念攝影的起源,他們仍是用紀實的方式對現實進行反思,並沒有進入當代藝術的思考、評介與敘事語境中,於是與當代藝術的距離與差距越來越大。
在中國,當代攝影領域最早明確出現“觀念藝術”(也叫觀念主義)是1988年4月28日總第44期的《攝影報》上一篇《我們的作品等待社會的檢驗》 。署名是當時中央美院的學生王虎、王友身、陳淑霞、劉慶和。由於當時國內還沒有大規模地出現這種類型的攝影,因此並沒有形成廣泛的認同。中國攝影出版社1991年翻譯出版的《美國ICP攝影百科全書》第一次相對完全地介紹了“概念攝影”(conceptual photograph)的概念。
觀念攝影這個名詞最早在國內出現是在1997年島子策劃的“新影像:觀念攝影藝術展”上,接著在1998年朱其策劃了“影像誌異:中國新觀念攝影藝術展”。由於這兩個展覽不約而同地使用了“觀念攝影”的名稱,使得這個名稱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為這一類作品的指代。在1997年到1998年這兩年,以攝影為形態的觀念藝術正式開始以觀念攝影的名義,進入了前衛藝術批評的範圍。觀念攝影開始只是一度在美術界熱鬧,作為美術作品在美術刊物上傳播,中國的主流攝影媒介幾乎對它持視而不見的態度。1999年前後,觀念攝影才獲得國際上的認同,並開始進入前衛畫廊和收藏家的銷售渠道,中國觀念攝影家也逐漸成了各種國際前衛攝影展和綜合國際藝術展的常客。

藝術表達

1、攝影者在觀念攝影中具有主觀導向性

觀念攝影我是誰-陸軍
從紀實向觀念的轉變與過渡中,兩種攝影方式並不相剋,只是在攝影的表達方式多了一種手法,使攝影的語言更為豐富。在運用“攝影”表達“觀念”時,應考慮攝影在其中扮演的究竟是“記錄”工具的角色還是“語言”工具的角色。如果是前者就不是觀念攝影,如果是後者,當可以接受,因為攝影只有作為表達某種觀念的“語言”工具時,才是必須的,才與觀念產生不可割捨的關係攝影必須是觀念的成果,而非記錄的工具。既然是一種語言,用來表達藝術家或是攝影師的主觀意圖的語言。那么這其中的攝影師的主觀的表達就融入了先入為主的導演成分。
對於觀念攝影有兩個誤區,一是有些人把關於記錄行為藝術的影像當作觀念攝影,這只是一種純粹的客觀記錄方式。給這種行為藝術做了一個具有人性的記錄方式。二是有人把凡是作品中帶有主觀意圖的作品都稱之為觀念攝影。凡攝影創作,只要按動快門,都會帶有攝影者的主觀意圖與個體的傾向選擇,按此標準所有的作品皆可稱為觀念攝影作品。
在觀念攝影中,攝影者在影像中是一個具有強烈傾向性的主觀導向性。而當代藝術中,目前被導演的主體已不僅僅是攝影,而擴散到整個藝術了。以前的被導演主體還是攝影這一載體,被導演的行為是了攝影本身服務的。而現在被導演的是為藝術服務的,攝影只是一種承載的工具與手段。有了導演的理念,有了強烈個性化的觀念,表達的形式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表達的觀念或內容。攝影是一種表達形式,雕塑也是一種表達形式,繪畫同樣是一種形式。與此同時,傳統的紀實攝影並沒有從攝影中消失,並且只會更經典,更精彩

2、觀念攝影的主要表達特徵是諷喻

觀念攝影潘育川觀念攝影作品
人類所有的話語方式,歸結到“喻說方式”上,不外有四種:隱喻、換喻、提喻和諷喻。其中換喻和提喻都與隱喻有著相輔相成的關係,比如,攝影是一種提喻,但攝影同樣也強調隱喻,尤其是紀實攝影,更是把“真不真”、“像不像”等作為評判的標準,強調到了極端(用標頭、不干擾被攝對象等)。而諷喻則是反隱喻的,是顛覆和拆解隱喻的。觀念攝影或新攝影的關鍵,其實並不在於其“觀念”以及“新”,而是在於其運用了反隱喻的以諷喻為主的修辭方式。傳統攝影(尤其是紀實攝影)更強調圖象字面義,即影象的真實感,與所謂現實之間,構成的是一種隱喻性的關係(當然其中也不乏諷喻的元素);而觀念攝影則嘲弄、戲擬真實,更多使用圖象的引申義,與其說它與現實還不如說它與其他相關文本之間,構成的是一種諷喻性的關係。此種攝影文本可以與其相關文本(社會文本、歷史文本、廣告文本……)之間互為文本、交相戲擬、彼此顛覆,從而置身到一場無遠弗界無始無終的意義的自由嬉戲中去。

代表人物

1、傑利·尤斯曼美國

觀念攝影傑利.尤斯曼的作品
傑利·尤斯曼出生於美國底特律。19歲時進入大學攻讀攝影專業,四年後,尤斯曼獲得了學士學位。然而勤學的他又再度進入印第安納大學研究教學和藝術史,並取得碩士學位。26歲那年起,他加入佛羅里達大學藝術系的教授群,擔任教職,致力於攝影新觀念的推行。
尤斯曼作品,最常用的圖象符號是:女人體、手、岩石、樹木、房屋、天空、湖水、海洋等等。尤斯曼用的所有符號都是現實世界的景物,然而他偏偏要將之編成非現實的圖象。很明顯,他無法滿足於世界的秩序,試圖通過拼貼來打破這種平衡,更強烈的表達自身主觀的想法,而不願讓現實來掌控自己的思維。
2、拉菲爾·納瓦羅西班牙
拉菲爾·納瓦羅出生於上世紀40年代,以展現裸體和抽象作品見長,作品被收錄在西歐各大美術館和藝術機構,但其低調的作風使得其在亞洲並不為人熟知。納瓦羅將柔軟的絲綢,堅硬的石頭等物質放在女性的肌膚旁邊,用一種奇特而“私密”的角度探索特定部位的人體。他的另一個人技巧是照片拼接:不僅將同一題材的照片像撲克牌般拼接起來,形成另一個圖案,也會將兩張照片沖印在同一底版上,最後呈現出可摺疊的,效果奇異的“雙連畫”。
3、劉錚中國
劉錚,1969年生於河北,曾在北京的理工大學學習,1997年以前在工人日報做攝影記者。劉錚的作品積極而又審慎地用鏡頭覆蓋著農民、僧侶、流浪者囚犯、富人、乞丐、戲子、舞女詩人、未亡人、殘疾人、變性人、死屍、乾屍及蠟像人物、雕塑人物。生活和觀念互為激活又互為瓦解。他的作品羅列了因襲沉重的歷史,死亡和戰爭的陰影,情慾、渴望感情的誤置,深刻的無聊,歲月的創痛,淺薄的世俗享樂和現代人的精神貧困。這些視野開闊,內容龐雜的眾生相算不上紀實,但和紀實密不可分;算不上是表現,卻與表現絲縷牽纏;算不上象徵,可又處處表征著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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