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位

學士學位

學士學位是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的一種學位,它與碩士,博士在我國被稱之為三學位。一般情況,學士學位發給那些本科畢業生或者是相關時間達到了本科程度的學生們。是一種標準化的學術稱號。

基本信息

概述

學士學位,是我國學位結構中的基礎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是國民教育系列的本科畢業生在所修課程平均成績及畢業論文均達到優良,且取得省級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外語統考合格成績,參加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主幹課程”考試,並且成績合格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所授予的一種學位。它表示學位取得者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並可以據此報考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基本信息

學士學位獲取條件

學士學位:Bachelor'sDegree
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生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包括統招專升本)畢業考試成績合格,在校表現良好,就可以獲得學士學位。有的學校要求過大學英語四級。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不同學校要求不同),畢業論文答辯良好及以上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畢業後可以申請學士學位(有的學校還要求通過學位加試,即本專業主幹課加試)。
脫產、業餘(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專升本)畢業後符合條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現良好、論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補考累計少於四門、通過學位英語考試)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參加各大學的網上遠程教育本科(專升本)學習,畢業後符合條件者也可申請學士學位。

分類

按學士學位的種類大概可以分為十三大種:藝術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經濟學、醫學、教育學、軍事學、哲學、歷史學、文學、法學學士學位。
新版本科專業目錄
教育部下達新版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啟用。
新設定的13個學科門類,分別是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軍事學。其中藝術學是首次設立。原來歸於“文學學士”的表演、音樂、舞蹈藝術專業劃歸於“藝術學士”。

其他學位簡介

學位是標誌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
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博士後”不是學位,而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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