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分

唯識宗所立四種心法(心識之作用)之第二種。又作能取分。即指諸識之能緣作用,為認識事物之主體;亦即能照知所緣對境(即相分,為認識之對象)之主體作用。‘見’即見照、心性明了之義,謂能照燭一切諸法及解了諸法義理,如鏡中之明,能照萬象。見分有五義:(一)證見名見,即根本智見分。(二)照燭名見,此通於根、心(即眼、耳等六根、六識),以根、心俱有照燭義之故。(三)能緣名見,此通於內三分(自證分、證自證分、能緣自證分),以內三分俱皆能緣之故。(四)念解名見,以念解所詮義理之故。(五)推度名見,以能量之心推度一切境界之故。[佛地經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

阿賴耶識的功能

分為四分:一、見分;二、相分;三、自證分;四、證自證分。

見分

證自證分就是真如,就是唯一真心,也就是佛性。

自證分

是未破無始無明而猶迷的佛性。即使佛性雖然在迷,但終究能夠證道,即自體自證自用,所以叫做自證分。

相分

是由於真如不守自性,妄動而自生疑,迷住了本來智光圓明的自性,以致使本有的無相真如變成虛空四大的妄相,這虛空四大的妄相復變為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叢林了。所以說,這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等,看起來是器世間,但卻均是我們第八識的相分變現出來的。因有無明之故,使我們迷失了本性,佛性被無明包裹住,鑽進軀殼裡面,而執著這個少分的四大為自我,只認取這個身體才是我,才是自身,卻不識一切事物都是我,外面的器世間——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叢林等等,都是我們法身四大種性所變現,都是我們自己,都是八識的相分。把身外的多分的地水火風四大一切物境都認為是身外之物,不關我事,只識得色身為我,而不知空寂為我,把本來的智慧光明,變成為能見的妄見,豈不冤苦!倘若你精進用功,打破了無明,反璞歸真,識得本來面目,方知你的自性是盡虛空遍法界,一切境物無不是你心王的王土。佛性無相,能大能小,大而無外,小而無內。山河大地、日月星辰那么大,但並不在我性之外,俱是我們的圓明真性所顯現,屬於本性的相分。既然在我性之內,那么不是我又是誰呢?既然是佛性所現,那么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叢林等器世間也是佛!

所謂見分

就是我們能看見事物的功能。但若看見事物,就執著在上面,則變為妄見了。如看見張長李矮,就住在張長李矮上,而不肯放手,這就是妄見了,這個妄見就是見分。

雖然是妄見,真如在迷中,迷失了本性,但佛性是不減的。只要我們精進用功,是能夠自己證到本體的,這就叫自證分。證自證分就是恢復我們本來,證到真如佛性。這就是八識的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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