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2010年11月8日上午,該案在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開審。
詐欺經過
覃玉嬌每次結婚前,都會帶男方去思隴鎮看望自己的父母,然後索要禮金等。但根據警方調查,這兩人根本不是她的父母。覃玉嬌告訴法官,這兩人是她的乾爹乾媽,但她不知道對方的名字。
公訴人提供了這兩人的口供,他們說自己只是覃玉嬌的朋友。覃玉嬌每次帶男子過來,都會事先打電話告訴他們,讓他們不要穿幫。他們得到的好處是,對方一般會帶來雞鴨,他們可以吃上一頓好飯菜。另據兩人介紹,覃玉嬌曾在他們面前清點男方的彩禮錢,大約有幾千元。
公訴人稱,從2006年起,覃玉嬌先後與7名男子登記結婚,中途只與其中一人離婚。分別騙取黃某1.5萬元、羅某6650元、韋某8000元、李某10550元、郭某5000元、陳某2.5萬元,總計7.02萬元。對於檢察機關列出的金額,除了對陳某和李某的數額有異議外,覃玉嬌全部承認。
審判
騙的人太多 有的記不起
當法官問起行騙羅某的相關事實時,覃玉嬌反問是哪個羅某。法官提醒她,2007年9月,在來賓市興賓區,她和對方一起領取了結婚證。回憶了一下,覃玉嬌才有所反應,並承認有此事。
就在覃玉嬌回憶的間隙,在法庭旁聽的羅某的父親一臉鐵青,他嘴巴輕動,小聲地咒罵著被告席上這名女子。事後,一同前來的羅先生告訴記者,覃玉嬌把這個貧困的家庭害慘了,他這個旁觀者都看不下去,不得不站出來幫助羅某討說法。
羅先生稱,羅某父子倆在農村生活,非常老實。羅某患有地中海貧血,身體比較差,農閒時在外面靠打點小工過活。由於家庭非常貧困,羅某已是大齡青年還未能討到老婆。2007年,經當地熟人介紹,羅某與覃玉嬌認識,並很快領取了結婚證。但領證後沒幾天,覃玉嬌騙取禮金後就消失了。
為了結婚,羅某父子借款一萬多元,幾乎欠了半個村子的債。後來,無奈之下,他們將家裡的老牛和牛犢賣掉,來補窟窿。到現在債還沒還完,羅某至今還帶著病在廣東打工。看到覃玉嬌行騙的報導後,羅先生帶著羅某來到南寧,因為羅某國語很差,羅先生一字一句翻譯才幫他報了案。因為覃玉嬌的事,羅某的父親曾經兩次喝農藥想尋短見,幸好都被及時發現並搶救過來。
提起覃玉嬌,羅某的父親一臉氣憤,他說,當時覃玉嬌來他家,為了表示好客,他就在村子的小賣部買了些餅乾招待。誰知,這女子很貪心,最後走時,還將吃不完的餅乾打包帶走了。帶覃玉嬌來的媒婆更是貪心,只要他給當地介紹人買包幾元錢的煙表示謝意,女媒婆就吵鬧著要50元的好處費。
累犯詐欺罪 奢望輕處罰
2004年,覃玉嬌曾因相同手法的詐欺罪,被賓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公訴人認為,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釋放以後,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而且,覃玉嬌欺騙的人都是家庭困難或者殘疾的農村男子,給這些人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公訴機關建議法院,可以在6年~7年間予以量刑。
聽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覃玉嬌為自己辯護,說她騙來的錢都用於送小孩讀書。她分別於1991年和1993年生下兩個小孩,孩子的父親至今不知蹤影,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她說自己是文盲,也不懂法律,現在知道錯了,希望法院給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如果能從輕處罰,兩個孩子才不至於無人照顧。
當日,被騙婚的陳某和李某也參與了旁聽,他們表示,覃玉嬌以結婚為手段進行詐欺,性質太惡劣,不從重處罰不足以平復他們受到的傷害。
庭審結束後,法官宣布將擇日宣判。
信息漏洞
2010年6月1日起,全廣西區“內地居民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正式啟用,全區的婚姻登記信息實現數據聯網,騙婚、重婚者將當場現形。目前,覃玉嬌之流的詐欺伎倆,在技術上已經沒有實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