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國家稅務局

7.徵收管理處 10.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12.財務管理處

機構概況

西寧市國家稅務局是負責西寧市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1994年正式掛牌成立,辦公樓座落於勝利路26號。西寧市國家稅務局下轄城東、城中、城西、城北國家稅務局和大通、湟中、湟源縣國家稅務局,區縣局共下設有14個稅務分局,市局機關內設11個行政處(室)、2個事業單位和1個直屬機構。截至到2009年7月底,西寧市國稅局系統共有1,137名在職幹部職工,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969人,占總人數85.2%;中共黨員530人,占總人數的46.6%;婦女幹部513人,占總人數的45.1%;少數民族幹部119人,占總人數的10.5%。

機構榮譽

西寧市國家稅務局2001-2008年全局共組織各項稅收收入141.87億元,市國稅局機關先後被國家稅務總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有關部門命名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擁軍優屬模範單位”、“文明單位標兵”、“文明行業”、“文明單位”、 “先進基層黨組織”等榮譽稱號。全局系統有16個單位和集體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全國婦聯、團中央、國家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命名為“全國文明單位”、“全國創建文明行業先進單位”、“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全國稅務系統最佳辦稅服務廳”、“全國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先進班組”、“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等;18個單位被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總工會命名為“文明單位標兵”、“文明單位”、“模範集體”、“文明視窗”“青年文明號”、巾幗文明崗”、“職業道德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多名同志先後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稅務系統優秀稅務工作者”、“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青海省老幹部工作先進工作者”、“青海十大優秀青年衛士”、“青海省青年崗位能手”、 “西寧市勞動模範”、“西寧市擁軍模範先進個人”、“西寧市十大傑出(優秀)青年衛士”等榮譽稱號,全局系統100%跨入省級以上“文明單位”行列。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西寧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員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工作。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西寧市國家稅務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根據工作職責,相應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

西寧市國家稅務局設內設機構12個:辦公室、人事處、教育處、監察室、政策法規處、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中心)、徵收管理處、貨物與勞務稅處、所得稅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收入核算處、財務管理處,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級別為正科級。
1.辦公室
擬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政務調研、學術交流工作;負責系統目標考核工作;辦理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安排的政務事項;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擬定年度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計畫,負責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辦理地方組織部門安排的有關事項。
3.教育處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市局系統的“三優”建設;指導本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辦理地方黨委宣傳部、文明委等安排的有關事項。
4.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懲防體系建設;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和糾風工作;辦理地方紀委、監察部門等安排的有關事項。
5.政策法規處
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備查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行政處罰聽證工作,並負責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
6.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牽頭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
8.貨物與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等流轉稅業務;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9.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0.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配合省局進行年終清算;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11.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12.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牽頭實施系統內監督內審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並組織相關活動;組織實施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局機關扶貧點的有關工作;負責本局機關的“三優”建設;辦理地方黨委、市直機關工委等安排的有關事項。

(二)直屬機構

西寧市國家稅務局設直屬機構2個:稽查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選案、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內設機構7個: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一、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級別均為副科級。
(1)綜合科
負責起草稅務稽查工作制度、辦法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稅務稽查統計、分析、報表、報告、案件等資料的彙編、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對本系統稽查業務考核、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稽查局內部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稽查綜合業務的調研工作;負責稅務檢查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項稽查文書使用登記、編號管理工作。
(2)綜合選案科
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稽查選案的各項工作制度、辦法;負責分級分類稽查管理工作和專項檢查計畫報批工作;負責案源的接收、稽查任務分配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案源的收集、整理、分類,確定選案指標及運用分析,利用計算機或人工手段分析和篩選待查納稅人,製作選案分析報告,制定檢查計畫;負責跟蹤考核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案例評析工作;負責案件督辦工作;負責與納稅評估的協調與銜接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稅收專項檢查工作並按時上報專項檢查總結和報表;負責協查工作的統計分析、質量監控、協查工作報表、報告的上報和管理及各類查賬軟體、協查軟體的升級、改版、推廣套用和管理工作;負責保證金稅工程協查子系統的正常運行。
(3)檢查一、二科
指導、協調本系統稽查部門對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稽查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各類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查處及重大案件的協查;負責稽查建議工作。
(4)案件審理科
負責指導、管理本系統稽查部門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稽查案卷的立卷和歸檔;負責本局查處的涉稅案件的審理、聽證、複議、移送、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對已查結的案件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和成果分析;負責組織對本系統稽查案件的複審複查工作;負責案例庫的補充、維護工作;負責本系統稽查建議的上報備案工作;負責稽查局集體審理會議的日常工作。
(5)案件執行科
負責指導、管理本系統稅務稽查查處案件執行環節的有關工作;負責本局直接查辦涉稅案件處理、處罰決定的送達和直接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的監督入庫工作;依法採取扣繳稅款、查封、扣押等稅收保全措施和拍賣商品、貨物、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阻止出境的布控工作,辦理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有關事項;負責重大案件的上報、公告、曝光的審查報批工作和本局查處案件的公告、曝光工作。
(6)舉報中心
負責本系統稅收違法案件檢舉的管理工作;宣傳、鼓勵民眾檢舉稅收違法行為;負責受理、管理、處理檢舉材料和信訪接待工作;負責轉辦、交辦、督辦檢舉案件;負責審核檢舉案件的查辦情況;負責上報、通報檢舉事項的查辦情況;負責統計、分析、上報、檢舉管理工作的數據情況;負責對檢舉人的保護、獎勵工作;負責稅收違法檢舉案件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使用、維護工作。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三)事業單位

西寧市國家稅務局設事業單位2個: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級別均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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