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簡介
青海省國家稅務局是青海省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廳級全職能局,對全省國稅系統實行垂直領導。青海省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青海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青海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省國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全省國稅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 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全省國稅系統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收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全省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
(七)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全省國稅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到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處、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監察室、巡視工作辦公室、督察內審處、政策法規處、納稅服務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收入規劃核算處、財務管理處、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5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稅收科學研究所、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青海省稅務幹部學校),1個代管單位(《中稅報》駐青記者站)。下轄8個州、地、市級國稅局和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49個縣(區)級國稅局,41個稅務所(分局)。(一)內設機構
辦公室: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省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人事處: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出國政審事項。
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本系統黨建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監察室: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巡視工作辦公室、督察內審處:組織落實巡視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民眾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落實、協調、督辦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議定、決定事項。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政策法規處: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納稅服務處: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組織實施涉及財產與行為各稅種及教育費附加等稅收業務管理,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處理;指導財產與行為各稅種及教育費附加的征管業務。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貨物和勞務稅處: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所得稅處: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國際稅務管理處: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收入規劃核算處: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財務管理處: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著裝管理工作。
組織落實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擬訂年度採購計畫,具體採購事項;規範本系統政府採購業務管理,防範和化解採購風險。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處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稅務稽查工作。(三)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機關服務中心: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稅收科學研究所: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承擔稅收基礎理論、套用理論和專題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稅收資料;編輯稅務內部期刊、地方稅志。
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組織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擔行業執業資格、資質審核認定及考試、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
青海省稅務幹部學校:承擔稅務系統教育培訓的實施工作。
領導介紹
黨組書記、局長:饒勇副局長:劉文升
副局長:胡蘇華
副局長:高世俊
紀檢組長:何大狀
總會計師:范立會
總審計師:張敏
歷史沿革
青海省稅務局始建於1949年10月1日,行政上歸青海省人民軍政委員會財經處領導。內設秘書室、一科、二科、三科和外勤組。共有31人,劉樹林任局長,楊炳章任副局長。同年年底,全省設11個縣稅務局,7個稅務所。1967年青海省稅務局與財政廳合署辦公。1969年青海省革命委員會設立省財政局,內設稅務組。
1973年青海省財政局內設青海省稅務局。
1979年省財政局、稅務局分設。
1983年青海省稅務局升格為省級二級局,內設辦公室、稅政一處、稅政二處、綜合處、計會處、人事教育處,共有63人。
1984年1月起,青海省稅務系統機構設定、幹部管理、人員編制和經費開支由省稅務局垂直管理。
1985年全省共有8個州、地、市稅務局,47個縣(市、區、鎮)稅務局(稅務分局)。
1994年國、地稅機構分設前,全局幹部職工159 人。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處、監察處、機關黨委、計會處、稅政一處、稅政二處、稅政三處、徵收管理處、直屬徵收局、科研所、培訓中心、稅務檢察室、稅務事務所。 下轄西寧、海東、海西、海南、海北、黃南、玉樹、果洛等8個州、地、市局和48個縣(區)局。分設前全省共有納稅戶47000餘戶。
1994年8月,機構分設後,青海省國家稅務局成立,隸屬於國家稅務總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處(老幹部管理處)、宣傳教育處、監察室、審計法制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涉外稅務管理處、徵收管理處(發票管理處)、計畫財務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稅務稽查分局、稅務檢察室、機關黨委、稅務系統工會、稅收科學研究所、稅務幹部教育培訓中心、機關生活服務中心、計算機管理中心、省稅務事務所,幹部職工122人。下轄西寧、海東、海西、海南、海北、黃南、玉樹、果洛等8個州、地、市國家稅務局。管理39358戶納稅人,其中國有企業3166戶,集體企業5800戶,私營企業289 戶,聯營企業63戶,股份制企業51戶,外商投資企業4戶,華僑港澳台商投資企業35戶,其它企業50 戶,個體工商業戶29900戶。1994年全年共組織各項稅收140887萬元。
2000年12月增設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2002年6月,省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處(老幹部管理處)、教育處、監察室、政策法規處、流轉稅管理處、徵收管理處、計畫財務處,機關黨委,3個直屬機構(稽查局、進出口稅務管理分局、涉外稅收管理分局),4個事業單位(稅收科學研究所、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幹部教育培訓中心),2個代管單位(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中稅報》駐青記者站);幹部職工161人。下轄西寧、海東、海西、海南、海北、黃南、玉樹、果洛等8個州、地、市國家稅務局和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49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管理納稅戶47876戶,其中國有企業1558戶,集體企業1493戶,股份合作制企業240戶,聯營企業25戶,有限責任公司4152戶,股份有限公司313戶,私營企業741戶,港澳台商投資企業75戶,外商投資企業67戶,其它企業32戶,個體工商戶39137戶。2002年,全省國稅系統共組織各項稅收220794萬元。
2003年6月省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處(老幹部管理處)、教育處、監察室、政策法規處、流轉稅管理處、徵收管理處、計畫財務處,機關黨委,3個直屬機構(稽查局、進出口稅務管理分局、涉外稅收管理分局),4個事業單位(稅收科學研究所、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幹部教育培訓中心),2個代管單位(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中稅報》駐青記者站);幹部職工169人。下轄8個州、地、市級國稅局和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49個縣(區)級國稅局,41個稅務所(分局)。管理48243戶納稅人,其中國有企業1222戶,集體企業1291戶,股份合作制企業224戶,聯營企業28戶,有限責任公司3774戶,股份有限公司244戶,私營企業1146戶,港澳台商投資企業52戶,外商投資企業86戶,其它企業40戶,個體工商戶40136戶。2003年,全省國稅系統共組織各項稅收247647萬元。
2004年,全省國稅系統共組織各項稅收301398萬元。全省國稅系統共有3800餘名在職職工。共擔負著48356戶納稅人的稅收管理,其中國有企業865戶,集體企業1018戶,股份合作企業206戶,聯營企業20戶,有限責任公司3298戶,股份有限公司185戶,私營企業2686戶,外商投資企業90戶,其它企業35戶,個體工商戶39871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戶數2170戶,2014戶已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管理。
2005年,全省國稅系統共組織各項稅收408362萬元,不含車購稅收入393523萬元,比上年增長30.57%。其中:增值稅、消費稅"兩稅"累計完成35047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8.37%,增收77455萬元,完成年度計畫111.89%。增值稅全年完成337464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0.16%,增收78199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12.70%。消費稅全年完成13007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1%,減收744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94.25%。企業所得稅33748萬元;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1169萬元;車購稅收入14839萬元。
截止到2006年底,全省國稅系統共有3900餘名在職職工。共擔負著49682戶納稅人的稅收管理,其中國有企業717戶,集體企業840戶,股份合作企業156戶,聯營企業18戶,有限責任公司4098戶,股份有限公司284戶,私營企業3561戶,外商投資企業111戶,其它企業66戶,個體工商戶39771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戶數2535戶,2234戶已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管理。
2006年,全省國稅系統共組織各項稅收544784萬元,比上年增長33.41%。其中:增值稅、消費稅"兩稅"累計完成45577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0.05%,增收105300萬元,完成年度計畫115.88%。增值稅全年完成435499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9.05%,增收98035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14.76%。消費稅全年完成20272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5.85%,增收7265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49.06%。企業所得稅57999萬元;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1651萬元;車購稅收入18815萬元,個人利息所得稅10548萬元。
2007年,全省國稅系統共組織各項稅收680794萬元,比上年增長24.97%%。其中:增值稅、消費稅"兩稅"累計完成571990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5.5%,增收116219萬元,完成年度計畫111.46%。增值稅全年完成55032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6.37%,增收114822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11.63%。消費稅全年完成21669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89%,增收1397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07.27%。企業所得稅67167萬元;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3823萬元;車購稅收入25956萬元,個人利息所得稅11858萬元。
2008年,全省國稅稅收入庫稅收連破70億及80億元大關,達到83.63億元,增幅達22.84%,占GDP比例為8.65%,占地方一般預算收入比例為61.3%,超額完成了國家稅務總局及省政府下達的任務計畫,為青海經濟社會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財力支持。
2009年,全省國稅系統共組織入庫各項稅收收入1018252萬元,同比增長21.76%,增收181959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10.8%。超額完成了總局和省政府年初確定的國稅收入計畫目標。同時國稅收入規模和增收額均創新高。繼2006年國稅收入突破50億元大關後,僅用三年時間就實現了收入過百億的新突破。
2010年1月,省局領導班子成員為:黨組書記、局長饒勇,黨組成員、副局長裴毓、劉文升,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敬,黨組成員、副局長胡蘇華,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劉衛民,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高世俊,副巡視員張濱生,副巡視員董際進。
2011年2月,省局領導班子成員為:黨組書記、局長饒勇,黨組成員、副局長裴毓、劉文升、胡蘇華,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劉衛民,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高世俊,副巡視員董際進。
工作動態
近日,西寧市國稅局黨組對在全市國稅系統開展向韓慧瑛、才仁松保同志學習活動做出了安排部署,並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學習他們對黨忠誠、熱愛人民,始終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積極創建“六型”領導班子,提高各級領導班子發現、解決自身問題和駕馭全局的能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強化黨性意識、宗旨意識、紀律意識,做到信仰堅定、忠誠可靠,克己奉公、服務人民,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二是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學習他們迎難而上、勇於擔當,努力乾出對得起黨和人民的實實在在的業績。以飽滿的政治熱情、高昂的精神狀態,積極投身於組織收入、稅收征管、納稅服務、依法治稅、“人才建設年”活動等各項工作中去,扛重擔、挑大樑、打硬仗、奪佳績。三是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學習他們愛崗敬業、敢於奉獻,在平凡崗位上做到不平凡。立足本職崗位,雷厲風行,盡心、盡力、盡責,在乾好本職工作中成長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