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文化素質教育雨僧講壇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對確定為文化素質教育的講座,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負責安排講座信息的發布。 第十條

西南大學文化素質教育“雨僧講壇”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每年組織100場文化素質教育精品講座是我校文化素質教育“雨僧計畫”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培養高素質創新人才,繁榮校園文化,促進學術交流,實現校園周周有講座,講座場場有品位,學校舉辦文化素質教育“雨僧講壇”。本著規範管理、資源共享的原則,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雨僧講壇”必須堅持正確的思想導向,以全面提升學生的文化素質、教師的文化素養和學校的文化品位為總要求。必須遵守憲法、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得損害國家、學校的聲譽和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雨僧講壇”一般每周舉辦兩場,每場講座時間一般應在60至120分鐘,主講人應安排一定的時間與聽講人進行交流。
第四條 凡由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約定、單位推薦和個人申報的講座,講座人或推薦單位必須填寫 “西南大學文化素質教育‘雨僧講壇’選題申請表”,專家審核後,由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校、學院或其他部門舉行學術講座,凡願意與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合作主辦並填寫《西南大學文化素質教育“雨僧講壇”選題申請表》的,納入文化素質教育“雨僧講壇”統一管理。
第六條 對確定為文化素質教育的講座,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負責安排講座信息的發布。講座信息發布一般應提前一周,通過網上公告和海報的形式進行。
第七條 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在講座結束後應填寫《西南大學文化素質教育“雨僧講壇”情況登記表》,負責講座的總結和宣傳報導,並保存講座的圖文資料,對一些重要講座在徵求主講人同意後製作成聲像資料並在文化素質教育中心網頁上發布。
第八條 由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組織的講座,基本酬金為每場500元;對提供電子講稿並同意由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編輯出版文集的,另給一定補貼。
學校、學院或其他部門舉行學術講座,經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審查後,並視情況予以適當資助。
邀請校外著名專家學者開設文化素質教育講座,酬金另定。
第九條 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條 本辦法由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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