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教學秘書管理辦法

第十條 第十一條 (一)按有關規定對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西南大學教學秘書管理辦法
(試行)
西校〔2008〕63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教學管理,加強教學管理隊伍建設,規範教學秘書的選拔和管理工作,明確教學秘書的職責範圍,增強教學秘書的工作責任感、榮譽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教學秘書是指我校各學院從事本科教學管理的主要工作人員。教學秘書是學院管理教學業務的重要力量,是學院設定常規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崗位。教學秘書實行教務處和學院雙重管理,行政上受所在學院領導,業務上接受教務處指導。
第三條 為加強教學管理工作,使教學管理各環節的工作得以落實,各學院設專職教學秘書一人,承擔全校公共課程教學任務的學院可增設一名教學秘書。規模較大的學院可根據需要,設立教務辦公室,增設教務員協助教學秘書工作。在符合任職條件的前提下,專職教學秘書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四條 教學秘書應當全力以赴維護學校本科教務管理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學籍、成績、考試等工作正常開展,全力維護教學管理原始資料和原始檔案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所有記錄教學運行、學生學籍狀況、教師教學狀況等原始材料,均應妥善保管,定期歸檔。
第五條 學校教務處、有關職能部門及其所屬學院共同負責教學秘書的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教學秘書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尤其是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 教學秘書的任職條件、選拔與調整

第六條 教學秘書任職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待人熱情,為人正派,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二)懂得教育科學基本理論和教學規律,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識、經驗和較強的寫作、組織協調能力,身體健康,能獨立開展工作。
(三)熟悉學生管理和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樂於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具有團結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四)能熟練使用計算機進行文字和表格處理,能運算元據庫,具備在網路上完成教學管理相關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新任教學秘書年齡一般應在40歲以下。
第七條 教學秘書的選拔與調整
(一)教學秘書人選採取推薦和自薦的方式產生。
(二)各學院黨政領導集體討論簽署明確意見。
(三)學院書面報教務處確認、備案。

第三章 教學秘書的工作範圍與職責

第八條 教學計畫執行與管理工作
(一)協助學院領導、系主任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單位各專業的培養方案、教學工作計畫、專業發展規劃、教學改革方案、課程建設規劃、教學管理規定等。
(二)每學期在規定時間內協助教學院長編制下一學期的開課計畫和教學任務,並將確定後的教學任務書傳送給任課教師。
(三)協助教學院長檢查教學計畫執行情況,協助學校做好各級各類教學檢查工作。
(四)按照教務處和學院領導的要求,具體組織安排本單位的各項教學活動,協調各方關係,協助處理教學過程中的各種突發事件,協助教學事故的調查、認定和處理工作,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完成各項實踐性教學環節表格的領取、收發和數據上報,協助學院做好各類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畢業答辯的組織實施等工作。
(六)組織排課、調課工作,辦理學院所屬教師的課程調整工作,並將教務處批准的課程臨時變動(調課、停課)情況及時通知到各有關教師和學生班。
第九條 學生學籍與學位管理工作
(一)組織新生的報到註冊工作。每學年開學後,組織新生填寫《西南大學新生入學登記表》等教學管理所必需的表格,核對數據,為本科教務管理信息系統資料庫建設提供基礎數據。組織學生的入學註冊登記,統計學生的註冊情況,統計學生人數變動,建立學籍檔案,並按要求及時報教務處備案。
(二)在教務處指導下,審查學生學籍資格,辦理學籍手續,開展學生編班(核實、調整)、休學、學業警示、復學、轉專業、轉學、退學、提前畢業、試讀、保留學籍、延長學習年限等相關事宜。
(三)按時編制、提供本單位應屆畢業生畢(結)業、學位授予資格審查名冊。負責組織畢業班學生準時參加電子攝像,協助完成電子註冊、學歷認證的有關工作。
(四)組織發放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接受遺失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校友的諮詢,指導學歷證明的辦理工作。
(五)協助學院開展推薦免試研究生相關工作。
第十條 考試與成績管理工作
(一)在教務處和教學院長的指導下,組織安排期末考試和試卷印製工作,將考試安排通知到有關的師生,組織、通知參加監考的教師準時到考場參加監考工作,督促教師按照考試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命題、閱卷、登分、試卷分析等工作。
(二)協助安排考試不及格學生的重修重考工作,督促學生及時辦理重修重考手續,並通知參加重修重考的學生準時參加考試。
(三)審查學生考試資格,辦理學生緩考手續,並報教務處備案。
(四)指導教師通過登入本科教務管理信息系統錄入或自行導入學生考試成績,及時收集和整理教師簽字的學生各科考試成績和重修成績原始報表,並報一份到教務處備查。對任課教師未簽名,或院系、教研室負責人未簽字的原始成績報表,教學秘書應予以拒收。對不符合教務處成績登錄規定的報表、對未註明原因的空白成績項,教學秘書應要求院系或教研室負責人更正或補填
(五)辦理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學生的查卷手續,落實查卷有關具體工作。
(六)協助教務處做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等各類統考統測工作的報名與考試資格審查、收費、考生名單審核以及落實監考人員等工作。
(七)組織學生報考研究生、公務員或就業推薦表的成績審查。
(八)協助審核“雙少生”、體育代表隊學生享受政策性成績加分資格及其申請加分內容。
第十一條 教學檔案管理工作
(一)校歷、專業培養方案、教學大綱、教學工作計畫與總結、教學進度計畫表、教師任課表等教學檔案的歸檔、保管。
(二)各學期、各班級課表、考表、學籍、成績相關材料的歸檔、保管。
(三)本單位教師的教學業務檔案的建檔、歸檔、保管。
(四)收集保存學院教研活動記錄,學院教學、教改方面的會議、活動記錄,學院開展的重大教學活動的原始資料,教學研究和教改項目資料,教學檢查活動及其總結材料。
(五)畢業生的畢業實習成績、鑑定表、總結材料和畢業論文(設計)的收集、整理、報送、歸檔工作。
第十二條 教材管理工作
(一)及時準確填報預訂教材的清單交教材管理部門。協助教師選定優秀教材,協助教材管理部門審查預訂教材情況。
(二)及時組織本院各班學生訂購、領取教材,辦理繳納、結算教材款項等事宜。
(三)協助教師領取教學用書。
(四)督促本院學生上課人手一冊教材。
(五)協助學院組織教師開展教材質量評價,反饋教材使用意見。
第十三條 其他主要工作
(一)協助教務處開展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工作,青年教師講課比賽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徵求對任課教師的意見,及時向學院和教務處反饋教學信息。
(二)及時核對、匯總、報送本學院教師(含外聘教師)教學工作量和課時酬金。
(三)妥善保管和使用本學院本科教務管理信息系統密碼,管理本單位教師、學生的個人密碼,辦理本單位教師、學生的遺失密碼查詢工作。
(四) 協助學院領導制定和檢查落實本單位的各項教學管理規章。
(五)組織本學院學生選修課的報送、網上評教課程信息的收集整理,並及時將匯總結果報教務處。
(六)組織學生有計畫地網上選課、申報創新試驗項目、申報創新實踐學分。
(七)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積極支持、參與、配合教務處承擔的學校或上級部門交辦的應急工作。
第十四條 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模範遵守各項教學管理制度。

第四章 教學秘書的權利

第十五條 教學秘書享有的權利
(一)按有關規定對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二)參加學校有關的教學工作會議或受學院領導的委派代表學院參加有關會議並發表意見或建議。
(三)參加本學院教師和學生組織的與教育教學管理有關的會議,列席學院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研究專題會議,根據需要參加院系或教研室的教學研究活動。
(四)根據工作績效和經學校批准,享有參加有關業務培訓、進修提高、學術交流、評獎的權利。

第五章 教學秘書的管理與考核

第十六條 教學秘書接受教務處和學院的雙重管理,教務處和各學院分別按教學管理的職能對教學秘書的工作進行領導、指導、管理和考核。
第十七條 建立教學秘書例會制度,教務處每個月召開一次全體教學秘書會議,對前一階段的工作進行總結,安排部署下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教學秘書如不能參加例會,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每次例會考勤情況記錄在案。
第十八條 為了調動教學秘書的工作積極性,學校建立教學秘書考核制度和評優制度。考核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隨學校年度考核進行。評優工作每年進行一次,由教務處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九條 教學秘書的考核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績,重點是其工作績效,考核結果記入本人檔案。
第二十條 評優工作在考核工作基礎上進行,凡被評為優秀者,學校將給予表彰,授予“優秀教學秘書”稱號,頒發證書,給予物質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經校長會議討論通過,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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