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交流基金管理辦法

三、西南大學交流基金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與財務處共同管理。 四、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將確保交流基金的使用效益,負責基金的完全、合理、高效使用。 五、以上管理辦法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解釋。

為加強我校與國(境)外校際交流學校之間的合作交流,深化與這些校際交流學校之間的友好關係,開展更多的教師互派、合作科研以及學生交流項目,有力推動學校學科發展,提升學校學術水平,豐富學校國際合作交流氛圍,特設立西南師範大學交流基金。為規範基金的開支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西南大學交流基金主要用於開展已經與我校簽定校際交流協定的國(境)外學校之間的交流活動,即用於對方來訪學者、代表團、交換學生的食宿費、交通費、學習資料等開支。
二、西南大學交流基金每年30萬元(大寫:三十萬元),每年由學校從財務預算中單獨劃撥,實行專款專用。上年未使用完的經費,留作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沖減當年度的交流基金預算額度
三、西南大學交流基金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與財務處共同管理。基金的使用必須具有計畫性,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人在接待計畫書上籤字後方能實施計畫。最後經主管校長在所有票據上籤字後方可報銷。
四、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將確保交流基金的使用效益,負責基金的完全、合理、高效使用。並在每年年底向學校上報基金使用效益報告。
五、以上管理辦法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解釋。
以上管理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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