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園林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城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本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法規性檔案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規劃部門編制城市規劃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負責城市規劃區各類綠化用地綠線的劃定和控制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配套的綠化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審查,並對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編制和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負責制定本市園林綠化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市規劃區道路綠地和其他公共綠地的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綠地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動物園及各類遊樂園的規劃建設管理;指導全市園林苗木生產,監督管理園林綠化市場。

(四)負責市區廣場(遊園)的管理。接受城市管理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依據行業標準制定廣場(遊園)的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規劃部門依據市區綠地系統規劃制定新建廣場(遊園)方案,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五)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負責園林綠化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招投標工作,並實施質量監督。

(六)負責城市規劃區園林綠化監督檢查;負責對市區臨時占用綠地、樹木砍伐(移栽、修剪)的審批;依法收取有關綠化費(金),監督和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的國有資產及園林各項資金。

(七)承擔市綠化委員會城市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區全民義務植樹。負責保護和管理市區古樹名木。

(八)指導協調各城區、開發區的園林綠化工作;指導各縣(市)所在地和建制城鎮的園林綠化規劃、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風景名勝區資源調查評價和風景名勝區的申報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制定城市規劃區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計畫,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園林綠化新成果、新技術的推廣;負責園林綠化行業的專業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

(十一)指導風景園林學會、花木盆景協會、公園協會等風景園林行業社團組織開展活動。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園林局內設6個科室:辦公室 、工程科、公園廣場管理科、綠化風景名勝區管理科、人事科、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下屬單位

序 號 名 稱 地  址法  人聯繫電話
1 襄樊市城市綠化管理處襄樊市樊城區建華路129號 鄭海峰 3235393
2 襄樊市人民廣場管理處 襄樊市樊城區長征路8號 徐孝傑 3453938
3 襄樊市月亮灣公園管理處襄樊市樊城區人民西路161號謝曉雲 3112205
4襄樊市環城公園管理處襄樊市襄城區新城灣1號 王書強3513466
5 襄樊市人民公園管理處 襄樊市樊城區大慶西路42號 張文勝3461479
6 襄樊市新華公園管理處 襄樊市樊城區新華路1號 周紅菊3221573
7 襄樊市園林規劃設計研究所 襄樊市襄城區一橋頭 余成勇 3543677

市園林管理局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名冊

郭元林

局黨組書記、局長
程定芳

副局長、總工程師、黨組成員
周清政

副局長、黨組成員
龔興成

副局長、黨組成員
余衛東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周少誠

工會主任、黨組成員
聶世國

調 研 員
李春生

調 研 員
戴學國

副 調 研 員
王軍竹

辦公室主任
蔡 昆

工程科科長
葛蔓茹

公園廣場管理科科長
張宏傑

綠化風景名勝區管理科科長
馮 鵬

人事科科長
李 輝

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科科長
季廣宇

辦公室副主任
周子發

工程科副科長
朱海永

辦公室主任科員
王德義

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郭元林: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黨、政全面工作,分工行政審批、財務管理。聯繫單位:市人民公園管理處 。

程定芳:副局長、總工程師、黨組成員。 分工公園(廣場)工作,市公園協會工作,協助主要領導分管局機關財務。分管公園廣場管理科、局財務室。聯繫單位:市新華遊樂公園管理處、市園林規劃設計研究所。

周清政: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園林工程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年度建設項目報批,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分管工程科。聯繫單位:市月亮灣公園管理處、市綠韻園林科技服務中心。

龔興成: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社會綠化,綠化養護管理,風景名勝區管理,市花木盆景協會工作。分管綠化風景名勝區管理科。聯繫單位:市城市綠化管理處。

余衛東: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分工政工、人事、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局機關管理、老幹部工作,共青團、婦女和計畫生育工作,扶貧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聯繫單位:市襄陽環城公園管理處。

周少誠:工會主任、黨組成員。 分工工會工作,法制工作,綠化監察工作。協助主要領導分管行政審批工作。聯繫單位:市人民廣場管理處。

襄樊市園林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襄樊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襄樊市園林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指南》發放點建華路第10號領取。
一、主動公開
· 公開範圍
(1)市園林管理局工作機構領導名單及其主要職責
(2)市園林管理局政策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檔案
(3)市園林管理局規劃與研究
(4)市園林管理局管理業務
·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在公共查閱室公開兩種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公開的網址http://www.xfgarden.net(襄樊市園林管理局網)。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室查閱。該查閱室地點位於建華路10號,開放時間為:9:00--17:30(工作日),聯繫電話3212511。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長期有效信息以外,網上留存的期限為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室查閱這類信息。
·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儘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產生後的30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本機關將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目錄,並向社會公布。屬於該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除特殊情況外,本機關將予以提供。該目錄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本機關將依法處理。
· 受理申請機構
本機關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市園林管理局辦公室,辦公地址為建華路10號,辦公時間為9:0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繫電話:3212511
傳真號碼:3279725
通信地址:建華路10號,襄樊市園林管理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441000
· 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根據《規定》第十一條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襄樊市園林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處申請領取或自行複製,也可在“襄樊市園林”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具體網址為http://www.xfgarden.net申請人可通過前述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
個人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以及營業執照複印件。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本機關將當場答覆或者立即答覆予以公開。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襄樊園林”政府入口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具體網址為http://www.xfgarden.net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受理機構電子信箱即可。
(2)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4)特別程式
申請人申請獲取註冊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障等方面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本機關在收到《申請表》後,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登記並出具《登記回執》。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並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可以參見附頁流程圖。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三、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市園林局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本機關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申請人或者第三方經濟損失,申請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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