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買房

被買房

"被XX"於2009年流行於網路,是一個略帶悲情和調侃的網路辭彙,表示一種無奈的被迫行為,繼“被就業”,“被增長”之後,“被買房”又引熱議。

簡介

“被XX”於2009年流行於網路,是一個略帶悲情和調侃的辭彙,表示一種無奈的被迫行為,繼“被就業”,“被增長”之後,“被買房”又引熱議。

長沙市民張健網上發帖“有人假冒我身份辦了房產證,該怎樣維權?”求助,稱2009年在長沙市房產局發現自己名下多了3套房子,導致無法及時申請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以致目前還是個無房戶。如今雖然“房補”已經批下來了,卻耽誤了最佳的購房時機,長沙的房價已上漲了上千元。由此產生的差價給他增加了經濟負擔也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被買房”的尷尬境遇讓發貼人很無耐。

事件回放

被買房被買房

“被買房”者名為張健,在長沙一賓館工作,因為家庭收入較低,沒有購房能力,從而使得張健錯過了一段又一段的好姻緣,現在年近四十仍然獨身一人。

2009年,長沙實行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市民予以8萬或5萬的購房補貼。這讓張健興奮不已,於是立刻著手準備相關的申請材料。 然而就在他興沖沖地前往長沙市房產局開具無房證明時,卻被一個意外驚呆了——房產局檔案顯示,他不但已經辦了房產證,而且還有3套房子,面積總共355平方米,編號是00147150。經張健到公安局查詢,並不存在與他同名同姓同身份證號的人。可為什麼自己無故有了3套房子,又是誰非要把房子掛在他的名下?當張健再次查看檔案時,卻被告知這3套房子已從其名下註銷。至於新的產權人及個人信息,工作人員稱他人無權查看拒絕調閱。經後經張健查得這3套房子是某機關的宿舍房。

房產局回應

長沙房產局房屋產權監理處袁偉潔主任稱,當事人張健2009年5月到房產局申請房補時,通過其身份證號碼查詢房屋權屬,系統顯示該三套房屋的產權人為湖南省某機關單位;而通過姓名查詢,則無房產。兩種查詢方式得出的結果不相匹配,長沙房產局房屋產權監理處通過調閱產權檔案查實張健檔案內確無房產記錄,於是及時為其出具了無房證明,8月中旬發放補貼憑證。

長沙市房產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不存在有人冒名造假,張健名下多出的3套房子,可能是計算機系統升級或原始數據錄入而產生的錯誤信息。“對此,我們現在已對錯誤信息進行糾正處理,張健名下的3套房子已經註銷”。對於原始紙質檔案中產權人姓名、房屋坐落等多處有塗改痕跡的情況,房產局工作人員解釋,這是產權單位填寫申請時出現的錯誤。
面對張健提出的“房補被延誤,差價誰來承擔”的困惑,房屋產權監理處稱,從當事人提出申請到貨幣補貼憑證的發放,正常約需2個月。張健從5月20日來房地產檔案館開具無房證明到8月中旬發放補貼憑證,時隔僅僅兩個多月,在程式上並未延誤。

對於張健因延誤數月辦理“貨補”,所產生的房屋差價由誰承擔的問題,長沙市房屋產權監理處表示,張健可上法院提起訴訟,“給投訴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並強調“該錯誤信息不會再給投訴人帶來任何影響”。

網友評論

不少網友很同情張健的遭遇,紛紛跟貼回復。

“什麼人不敢用自己的名字買房呢?”、“奇怪呀!”網友“猜猜猜”及“孤獨的越野車”等表達了自己的好奇。同時,有網友調侃說,不如將計就計,“是好事,天上掉餡餅砸中你了,趕快把房子要回來。”當然,也有網友表示反對,稱即使別人有過錯,但將他人財產占為己有也是不當得利

專家建議

律師稱房產部門的錯誤登記行為,使張健不能及時出具“無房證明”,造成了相應的經濟損失,自己有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或者直接去房產局掛失房產證,一旦房子進入房產權證書掛失公告或者確權訴訟程式,冒名“房主”就會出現,被冒名者就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自然也要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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