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殺”?我希望一百年後的讀者能了解這個詞的含義。
被自殺的故事古已有之。清朝時,沛縣有一對夫妻,因瑣事發生爭吵,丈夫某甲負氣出走。不久,附近一個樹林裡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男屍。知縣驗屍時聽說某甲走失,就請村民們來辨認。村民說,衣服很像某甲的。知縣明察暗訪,得知其妻和村民某乙有姦情,立刻判斷是姦夫淫婦共同謀殺了某甲。他把某甲之妻和某乙帶來,嚴刑拷打,直打得死去活來,最終承認是他們殺害了某甲。
誰知就在兩犯被處斬後不久,某甲竟找到知縣衙門。原來,當初負氣出走後,某甲不好意思回家,四處打零工度日。忽然聽說妻子被處決,趕緊跑到縣衙來說明情況。知縣傻了,不知該怎么辦。他帶著某甲去找江蘇省的按察使。按法律規定,枉殺百姓,不僅知縣要頂罪,他這個分管刑事案件的按察使也要擔責。輕則丟官,重則發配乃至抵命。二人商量了一下,決定讓某甲“被自殺”。第二天,某甲被押入大牢,然後就莫名其妙地死了,神不知鬼不覺。
也有現代版的:
阜陽“白宮”舉報人死亡事件 :
“安徽有關部門調查阜陽‘白宮’舉報人死亡事件”,在眾多的相關評論當中,“被自殺”一詞的頻率使用得非常高的,網友在“被自殺”的評論後面跟帖:
“被自殺”是中國第五大發明,將獲諾貝爾發明獎。
其實現代版“被自殺”的評論並不是在“安徽有關部門調查阜陽‘白宮’舉報人死亡事件”的相關新聞評論中第一次出現,在廣州墮樓“賣淫女”事件中,就曾友網友發出“被自殺”的感嘆。
再有就是“滄州河間民警張某與一名歌女在轎車上發生性關係時,為尋求刺激,張某受歌女邀請用手掐歌女頸部致其死亡,後被判刑六年。”的新聞,當時有更多的網友做出了“被自殺”的評論。
當然,在這些事件中的那一個個當事者的死亡原因和真相自然會有相關專業的權威的部門去做鑑定,無須我們在這裡探究當事者是死於“他殺”還是“被自殺”或者“蓄意自殺”?
確實如此,當某個死者被專家鑑定是“自殺”而該死者的情緒又非常的穩定,沒有跳起來憤怒的駁斥專家“胡扯”或“誣陷”時,我們只能接受專家關於“自殺”的論斷;沒辦法不接受啊,死者本人都沒有反對專家的鑑定,其他的旁人有什麼資格去質疑呢?
於是,這個時候中國語言的優越性就體現出來了,中國網民的智慧開始閃光了;他們順著專家的意思,充分肯定專家的鑑定同時卻又表達了自己的不同的意見,發明了一個新詞:
“被自殺”
我有理由相信諾貝爾評審委員會的那些沒多少見識的委員們看到這個詞後一定會深深的為博大精深的中國語言所折服、一定會被中國網民閃光的智慧所征服,所以他們一定會象《時代》雜誌當年把網民評選為2006年度影響人物那樣,毫不猶豫的把諾貝爾發明獎授予發明“被自殺”一詞的中國網友。
其實“被自殺”不過是網友不得不“脫褲子放屁”的一種表達方式罷了。沒辦法,不脫褲子就不讓你和專家一起“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