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意見
通過認真審核袁玲申報材料,認為申報人較為全面的掌握了本項目的專業技能,熟練掌握柳腔表演技藝,唱做俱佳;從評劇藝術中汲取了不少營養,並有效地將其融入進柳腔當中,使劇種的整體藝術水平有了質的提高。主演或參演劇目獲得多項獎勵,在專業領域和觀眾中有一定影響。師承譜系明確,繼承全面,傳承有序。申報人還熱衷於本項目傳承,有較高的自覺性,通過培養弟子和非遺進校園等活動,使弟子成長為業務骨幹。經過評審組評審,該申報人袁玲符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評審標準,同意推薦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所獲榮譽
2017年12月28日,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
2018年5月,被評定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