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自1998年協會成立以來,在河北省團委和衡水市團委的領導下,地球女兒以"保護衡水湖,傳播綠色文明"為宗旨,積極加強國際合作,努力拓展與國際社會在環境問題上的民間交流。邀請包括聯合國計畫發展署官員、荷蘭大使及夫人,部分駐中國大使館參贊,以及國內外NGO同行計15000餘人參觀考察衡水湖,為衡水湖的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創辦人
地球女兒協會創辦人趙鴻,長期從事環境教育,撰寫了大量的環保文章,現為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中華青年聯合會委員,河北省十大傑出青年。幾年來,她帶領協會志願者建立濕地課堂,舉辦大型義務植樹、回收水源地廢舊電池,與國內外許多NGO組織建立了聯繫,曾多次應邀接受美國國際公眾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三套、七套、十套)、河北電視台(一套、三套、七套)、河北綠色家園、中國青年報、燕趙都市報、河北日報、燕趙晚報、河北工人報、河北經濟日報、河北生活早報、環保網、星河網等各大新聞媒體的採訪。
協會獲獎情況
2005年11月協會獲得了"第六屆福特汽車環保獎"、""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英文名稱:
第二條 協會性質: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協會是一個由致力於環境保護的個人和組織自願組成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協會宗旨:倡導綠色消費和生態生活理念,喚起公眾的環境危機感,普及並提高民眾環保意識,呼籲全社會關注、參與環境保護事業。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衡水市環境保護局和登記管理機關――衡水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在河北省衡水市和平中路17號青少年宮。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開展各種環境宣傳與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環境意識,加強公眾參與。第七條 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支持政府、社會組織及個人一切有利於環境保護及社會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活動,並願與它(他)們合作;同時,根據條件,對與此相悖的事進行監督、批評,揭露和籲請有關方面予以制止。
第八條 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開展環境保護方面的國際(地區間)民間合作;根據條件,參與全球環境保護活動。
第九條 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人開展環境教育、傳播綠色文明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學校課外教育、各種形式的成人教育、出版物、美術和音像作品、大眾傳媒、民眾性活動等;特別注重通過各類活動在青少年中培養環境意識。
第十條 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根據條件支持和組織會員開展環境科學和環境理論研究、收集環境信息,進行社會調查,以為其環保活動提供依據,並提高團體自身水平;通過各種方式,開展會員間的聯誼和交流。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一條 凡身體力行地保護環境,贊同"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的宗旨和章程,願為"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的事業貢獻力量的個人,經申請並獲得事會批准,可成為"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護志願者協?quot;會員:凡從事或熱心於環境保護事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團體,贊同"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章程,能在其日常工作中遵循"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宗旨,支持並能經常參加"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活動的,經理事一人介紹,本身提出申請,獲理事會批准,可成為"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團體會員。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的活動;
3、經理事會同意,以會員名義在適當範圍內舉辦符合本會宗旨的活動並獲得本會的指導和協助;
4、分享"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quot;的信息資源及對外交流機會;
5、對"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
6、推薦新會員。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的決議;
2、維護"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的權益;
3、身體力行並主動傳播本會宗旨;
4、遵守"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章程;
5、按規定交納會費;
6、為"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志願服務。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五條 環境保護是人類的共同事業。"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接受中國大陸以外熱心環保事業的人士以"聯繫會員"身份參加其活動;"聯繫會員"的義務與會員相同,其參加活動的範圍根據具體情況和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另作安排。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的是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 作,對會員大會負責。會員推舉產生理事及正副會長,任期二年,可以連任;理事可互推若干人為常務理事以負責"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經常工作:理事會可提名聘請史譽會長、理事和顧問;可根據需要設秘書處,在會長領導下負責行政性工作,也可設若干專門小組以分管有關活動。
第十九條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4、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條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工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一條 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願志者協會經費來源;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會員會費數額及交納辦法,同每屆理事會具體規定;"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接受會員會費以外的捐助。
第二十三條"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接受社會機構、團體及個人以資金服務、設備、圖書資料或其他形式給予的贊助和捐贈,並將根據捐助情況以適當形式致謝。
第二十四條"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會員在會內的服務屬志願性質,不付報酬,根據情況,可提供餐旅性補貼;對於受理事會聘請,用較多工作時間從事本會特別委託之任務的會員,其酬謝辦法由理事會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的全部收入都將用於開展其環保活動,財務公開,定期向會員及捐助者公布賬目。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衡水市地球女兒環保志願者協會的理事會。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NGO組織之環境保護協會一
NGO,是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縮寫。它是指是一個不屬於政府、不由國家建立的 組織。雖然從定義上包含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但該名詞一般僅限於非商業化、合法的、與社會文化和環境相關的倡導群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