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事局

衡水市人事局,是市政府綜合管理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職能部門。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人事是市政府綜合管理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市企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研究制定全市人事管理政策和規章草案,對全市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編制下達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和工資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制度推行及國家公務員管理工作。認真實施《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和完善全市推行公務員制度實施方案及各單項法規的實施辦法(包括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懲、紀律、職務任免、培訓、交流、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等),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縣市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四)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全市初、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定、考試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審定、考試、審報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和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選拔、派遣和管理科技副職工作。
(五)制定全市人才流動政策,培育、管理人才市場,組織人才測評,研究制定全市大中專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畫、指導性分配原則以及相應的政策措施,並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的分配派遣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聘)用、調配和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流動工作。
(七)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險工作。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工傷、失業等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和政策、地方性規章並組織實施;協調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退職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工作。
(九)承辦政府系統處級職務任免有關事宜;綜合管理政府的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有關懲戒與審訴控告工作,綜合管理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十)負責部隊轉業軍官的安置和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機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承辦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及有關會議的組織記錄和議定事項的催辦工作;起草年度工作計畫、重要工作總結、領導講話的有關工作報告;負責有功綜合性調研,組織有關科室起草、修訂地方性人事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收集、發布人事工作信息;負責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來信來訪、文印、局黨組及行政印章管理、機要保密及文書、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起草雷射鵝項制度,並督促檢查;承辦上級交辦、督辦事項及反饋;負責雷射喔年公共事務及財務、車輛、基建維修、保衛等行政後勤管理。協調人事教育科做好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與紀檢、監察、黨辦合署辦公)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各類人員培訓、教育考核、工資福利、獎懲及人事任免及有關事宜;負責公務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計畫生育、黨務及人事統計等政工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目標任務的擬定、運行和催辦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國家公務員普及培訓、可及以下人員職務晉升的任職培訓和正常流動人員的轉崗培訓;負責新錄用公務員的崗前培訓和在職公務員的崗位培訓。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三)人事計畫科
研究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工資總額的巨觀計畫和調控措施,編制下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工資總額年度總額和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下達全市機關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計畫和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就業分配計畫;審核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負責全市人事統計工作。
(四)考錄調配科
研究制定全市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聘)用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工作;研究制定國家公務員交流和人才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才開發、流動和人才市場管理;負責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工勤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和契約制工人招工後管理;研究制定大中專畢業生指令性、指導性分配原則及政策,並組織實施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科技人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市突出貢獻專家和援外專家的選拔工作;按照規定審定科技人員家屬、子女“農轉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協調有關部門選拔、派遣和管理科技副職工作。
(六)職稱科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負責初、中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審查、考試及評審、發證工作,城邦奧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查、考試及審報;負責全市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崗位設定、聘任和綜合管理;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監督指導職稱考試中心工作。
(七)獎懲任免科
研究制定全市國家公務員考核、獎懲、紀律、職稱分類和科級職務任免、職務升降、非領導職務設定、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和機關其他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等項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協調各部門全市性獎勵、表彰工作,協調各部門的全市性獎勵、表彰活動;承辦政府系統處級職務任免有關事宜。
(八)工資與保險福利科
組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上級制定的工資、津貼和資金方面的政策、規定、制度;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離退休審批;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考核和等級評定工作。負責全市農林水一線科技人員浮動工資及按照規定將浮動工資轉為固定工資的業務管理和審批工作;監督指導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機構的業務工作。
(九)軍官轉業安置培訓科(衡水市軍官轉業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轉業軍官安置和培訓工作的政策、計畫、辦法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市直單位及中央、省駐衡單位接收安置和培訓轉業軍官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安置轉業軍官的隨遷隨調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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