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斯理,J.
正文
英國神學家、布道家,新教衛斯理宗創始人。生於英國林肯郡。先世是不奉國教的清教徒,但其父則為聖公會牧師。1714~1724年先後在倫敦查特豪斯學校和牛津大學基督教會學院學習,1726年進牛津大學林肯學院為研究生。1728年按立牧職,擔任其父的助理牧師。當時其弟查理在牛津曾組織一個研討《聖經》和社會倫理等問題的小組。1729年他回到牛津,成為該小組的領導人。這個組織起初被人稱為聖潔會,後通稱循道派(Me-thodists,意即循規蹈矩者)。1735年他與查理受聘為傳教士,去北美傳教,但成效甚微。1738年回國後,他與摩拉維亞弟兄會的貝勒爾來往密切。貝勒爾著重宣傳悔改得救的教義,對他產生了一定影響。由於教會不歡迎衛斯理兄弟的講道,他乃開始巡迴露天布道,宣傳自己的宗教主張和經驗,終生不輟。1739年,在布里斯托成立第一所循道派教堂。此後,他的傳道活動擴大到全英國,人稱衛斯理運動。1747年起,多次去愛爾蘭、蘇格蘭傳教。他本來期望在英國國教會範圍內開展傳道活動,但遭倫敦主教拒絕,結果與國教會分離,並形成新的獨立宗派──循道公會。他強調人們必須信奉上帝,開始新的生活,只有將純真的信仰與虔敬的生活結合起來,才能得救。針對J.加爾文的預定論,他傾向於J.阿明尼烏的自由意志論,主張基督徒必須追求聖潔、完善的生活;針對安立甘宗的形式主義,他強調自身內省與聖靈的工作;針對理性主義,他堅持《聖經》啟示的權威。他關心社會問題,主張廢除奴隸制,倡導公共教育,致力於法制和監獄改革。他一生勤於著述,除了留下大量書信、日記、講章、聖詩之外,還著有教科書和醫學著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