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需要的概念
需要是由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缺失或不足所引起一種內部的緊張狀態,是個人活動積極性的源泉。
1.需要是一種內部的緊張狀態
導致這種緊張狀態的原因是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缺失或不足。當個體在生理上或心理上出現對某些必需因素的缺失或不足時,個體與環境之間的平衡就被打破,從而產生一種內部的緊張狀態。例如,血液中的水分不足,就會感到口渴,從而產生喝水的需要;社會治安狀況不好,就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從而產生安全的需要。如果需要得到滿足,這種緊張狀態就會消除,出現新的平衡狀態。當個體在生理上或心理上出現新的缺失或不足,又會產生新需要。
2.需要都指向一定的對象
由個體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缺失或不足引起的需要,歸根結底是人對個體生存和發展要求的反映。這種客觀要求有的是來自內部,如口渴了就要喝水,這是由機體內部的要求引起的;有的是來自外部,如小學生為了實現老師或家長的期待,而產生搞好學習的願望。這些要求無論是來自內部還是外部,都指向能滿足生存和發展要求的一定對象。沒有對象的需要是沒有的。
人的需要在指向一定的對象時,還具有一定的選擇性。這種選擇性具體表現為對滿足需要的方式的選擇。例如,餓了要吃東西。但具體吃什麼東西,人們往往都有各自的選擇。有的人隨便吃塊麵包就行了;有的人還要求色、香、味俱全。一般來說,個體滿足需要的經驗、個體的愛好和價值觀、個體生活的文化習俗都會影響個體的選擇。
3.需要是個人活動積極性的源泉
人的需要、興趣、愛好、動機、價值觀、人生觀等,都是推動人們從事各種活動的動力因素,但需要是最根本的,其他的動力因素都是在需要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需要使人朝著一定的方向,追求一定的目標,以行動求得滿足。需要越強烈、越迫切,就越容易引起並推動人們的活動。可見,需要是個人活動積極性的源泉。正因為如此,在西方心理學中,需要往往被稱做內驅力(內部驅動力)。
需要的種類
1.自然性需要和社會性需要
根據需要的起源,可以將需要分為自然性需要和社會性需要。
自然性需要與維持個體的生存與種族繁衍相聯繫,是一種本能的需要。如人對空氣、水分、食物、睡眠、性生活、安全、運動等的需要。自然性需要又稱生物性需要或生理性需要,是人和動物都具有的一類需要。但人與動物在滿足自然性需要的對象和方式上存在本質的差異。動物只有依靠自然界現成的天然物質來滿足需要;而人的需要的滿足則主要靠生產勞動生產滿足需要的對象,其滿足需要的水平受個體的社會生活條件的制約,其滿足需要的方式受文化習俗和個人特點的制約。
社會性需要與個體的社會生活相聯繫,是後天習得的需要。如人對勞動、交往、學習、審美、威信、道德等的需要。社會性需要是人類所特有的一類需要,它是從社會要求轉化而來的。在社會生活中,社會不斷向個體提各種要求,當個體認識到接受這些要求的必要性時,社會的要求就會轉化為個體的需要。
2.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
‘ 按照需要對象的性質,可以將需要分為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
物質需要是個體對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物質生活的需要,既包括對自然界產物的需要,又包括對社會文化產品的需要。物質需要既有自然性需要的內容,也有社會性需要的內容。
行為的含義
行為的概念
行為是個體為了維持自己的生存和種族延續,適應不斷變化的複雜環境所做出的各種反應,包括身體活動和心理活動。
無論是人類的行為,還是一般動物的行為,無論是身體活動,還是心理活動,行為都是個體適應環境的活動。達爾文曾經對動物行為做了極為深刻的研究。他在分析動物趨利避害的行為時,把動物行為同動物物種自身的存在和發展,以及同動物之間的生死競爭聯繫了起來,從中得出的一個簡單而又客觀的結論就是,動物行為本質上是為其自身及其物種的存在和發展服務的。就人類行為而言,亦擺脫不了同樣的事實,即人類行為也是為人類自身的存在和發展服務的,是為人類自身的生活服務的。
人和動物的行為不是無緣無故地產生的,行為的產生必然有其原因和動機。行為的引發,從遠處看必有其原因,從近處看必基於動機,如一個人日常吃飯的行為,其原因為胃內已無食物,成胃空狀態,因而感到飢餓產生了吃飯的動機。
人和動物的行為總是朝向一定目標。肚子餓了,就想吃飯;身上冷了,就想穿衣。一個目標實現了,還會出現新的目標,以此不斷推動人的行為。
人和動物的行為是一個整體歷程的活動。個體的行為被一定的原因與動機引發後,即循著活動目標的導向,表現出一連串的活動,直至實現目標。這一連串的活動,有時可能是斷斷續續的,有時可能是連續不斷的,此種斷續的或連續的許多活動,其導向和目標都相同,故可視為一個整體的歷程。
人類行為的特徵
人類是由動物進化而來的,其行為保留了動物行為的某些痕跡,但人類作為一種高度發達的動物種類,其行為遠比普通動物的行為複雜和深刻,兩者有質的區別。與普通動物的行為相比,人類行為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1.目的性
所謂目的性,就是指人類個體可以事先確定行為的目標,通過對行為的選擇和組織實現預定的目標。目的與目標不同,目標是行為最終要達到的結果,而目的則是個體依據事物之間的關係對行為結果的預見和事先規劃。動物的行為只有目標,但沒有目的,它不能有效地對行為的結果進行預見和事先規劃。人的行為既具有目標,又具有目的。
人類行為的目的性首先表現在,人能夠認識事物之間的關係,預見行為的結果,因而能事先確定自己的行為目標。例如,為了滿足自己對食物的需要,人類會通過實施生產勞動的行為而獲得食物,而普通動物只會直接尋找能夠果腹的食物。
人類行為的目的性還表現在,為了實現預定的目標,人類能夠對可能的行為方式進行選擇和規劃,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成果。
2.規範性
人的行為與普通動物的行為的本質區別還表現在,人類的行為受規範調節,而普通動物的行為則是自發的。對人的行為起調節作用的規範有以下兩種:
首先,人類行為受生活原則的制約。人類不是消極地適應自然環境,而是通過積極地改造和保護環境來適應環境的。在改造和保護環境的過程中,人類不斷地認識自然規律,並把它轉化為各種生活原則。例如人類認識到農作物生長的周期性,就會選擇合適的時間播種和收穫。人們了解到蝗蟲對農作物的危害,就會採取滅蝗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