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請求人

受害的法人;受害的法人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賠償請求人。 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作為行政賠償請求人。

簡介

行政賠償請求人是是其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行為侵犯並遭受機關及其損害,依法請求國家予以賠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包括(1)公民。受害的公民本人;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繼承人、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人,可以成為賠償請求人;受害公民為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行使行政賠償請求權。(2)法人。受害的法人;受害的法人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賠償請求人。(3)其他組織。是指沒有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作為行政賠償請求人。

友情連結

文字 典故漢語 古文 難字 語文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