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蘇珊·布朗奈爾·安東尼(Susan Brownnell Anthony,1820年2月15日-1906年3月13日)是一位著名的美國人權運動領袖,她在19世紀美國女性爭取投票權的運動中扮演了關鍵角色。她和伊莉莎白·卡迪·斯坦頓是第一個婦女禁酒運動組織的共同創立者,她也是女權雜誌《革命》的創立者之一。並創立了一個致力於爭取婦女選舉權的組織——全國婦女選舉權協會(NWSA),1892年她當選協會主席。她週遊了美國和歐洲,平均每年發表75至100次演講。在女性權利被美國政府承認和合法化的過程中,她是重要領導者之一。與斯坦頓及蓋奇合著《婦女參政史》1~3卷(1881~1886)。人物生平
早年生活背景
蘇珊·安東尼是丹尼爾·安東尼(1794–1862)和露西·里德 (1793–1880)的女兒,她在 麻薩諸塞州亞當斯鎮的西格魯夫度過了她的童年時光。蘇珊·安東尼家中共有七個子女——蓋勒馬·佩恩(1818–1873)、漢娜·拉芬(1821–1877)、丹尼爾·里德(1824–1904)、瑪麗·斯塔福德(1827–1907)、伊莉莎·泰夫(1832–1834)和雅各布·梅里特(1834–1900),而她排行老大。她的一個弟弟,出版商丹尼爾·里德·安東尼,在堪薩斯州的反奴隸運動中表現搶眼;而她的一個妹妹,瑪麗·斯塔福德·安東尼,是一名教師,也是一名激進的女權主義者。安東尼與她的妹妹們保持著終生的親密聯繫。安東尼的父親丹尼爾是棉紡織商人,同時也是一位廢奴主義者。他是一位嚴厲但不失開明的貴格派信徒。他不允許家中有任何玩具,也不允許日常生活中有任何消遣活動,因為據他聲稱,這些娛樂會使靈魂分心而遠離“精神的太陽”。安東尼的母親露西和她的父親是校友。二人最終相戀並在1817年準備結婚,然而露西並不確定嫁給一位貴格派信徒是否合適。露西於1848年八月參與了在羅切斯特舉行的女權大會(該大會在史上著名的塞內卡福爾斯會議閉幕後兩周召開),並在大會的最終態度申明書上籤了字。 露西和丹尼爾·安東尼都相信自己的原則與自我價值,並且都嚴格地約束自己的行為。
1837年,安東尼被送到黛博拉·摩爾森女校繼續學業,這是費城的一所貴格會寄宿學校。她在那兒並不開心,但很快她就得以離開——和許多家庭一樣,她的家庭在1837年金融恐慌中沒落,而她也被迫終止自己的學業。她家庭的損失太大了,以至於他們打算拍賣所有的財產——甚至包括最貼身的財物。所幸蘇珊的叔叔約書亞·里德在拍賣的最後一刻競標拍下了這些財物並歸還給了他們。
1839年,當經濟正從大恐慌中復甦時,安東尼一家搬到了紐約州的哈德斯科萊寶。同年,安東尼離家教書以償還父親的債務。她最先在“尤尼斯·凱尼恩的朋友”學校執教。而後,在1846年她開始在卡納卓里學院當老師。在那兒,她升職成為了女生分部的校長。安東尼的首個職業鼓舞著她開始為男女教員工資平等而奮鬥,因為在那時,同等職業的男性所得的報酬幾乎是女性的四倍。
1849年,安東尼二十九歲時,她不再教書,而搬到了紐約州的羅切斯特市的一個家庭農場。她開始參加一些關於禁酒運動的聚會和會議。在羅切斯特,她加入了當地的一位論教會並開始有意識地遠離貴格會。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因為她目睹了太多貴格會成員的偽君子行徑,例如傳教士飲酒等。隨著時間的流逝,安東尼繼續遠離所有有組織的宗教,以至於後來,許多基督教團體以遠離宗教傾向為由對她進行了斥責與懲罰。到了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安東尼已經成為了不可知論者。
早期社會活動
美國南北戰爭之前,安東尼在反奴隸制和禁酒運動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836年,當時16歲的蘇珊收集了兩箱反對奴隸制的請願書,回應眾議院頒布的禁止這種請願的緘口令。1849年,當時29歲的她成了“禁酒之女”的秘書,這給了她一個公開發表言論反對濫用酒的機會,並且成為安東尼為公眾矚目的開始。1850年末,安東尼在紐約論壇報上讀了一篇關於第一次在麻薩諸塞州伍斯特開的全國婦女權利大會的詳細描述,哈瑞斯·格里曆用欣賞的筆觸描寫了露西·斯通最後的演講。斯通的話促使安東尼獻身於女權運動。1852年夏天,安東尼在塞內卡瀑布見到了格里曆和斯通。1851年,塞涅卡瀑布的大街上,安東尼和伊莉莎白·卡迪·斯坦頓的一個共同的熟人給安東尼介紹了伊莉莎白·卡迪·斯坦頓以及其他女權主義者阿梅莉亞·布魯姆。1851年安東尼因為她的性別被拒絕進入之前的學會,她跟斯坦頓在美國組織了第一個婦女州級禁酒協會。在那之後,斯坦頓和安東尼一直是親密的朋友和同事,但是斯坦頓渴望一個更廣泛,更激進的女權平台。她們倆在一起橫貫美國發表演講,試圖說服政府,社會應該平等對待男性和女性。1852年9月,安東尼被邀請在紐約舉行的第三屆國家婦女權益年度會議上講話,她和馬提達·約瑟琳·蓋奇都是第一次在這種會議上發言。安東尼作為一個維護女性權益有力量的支持者和激勵的聲音獲得了更多的關注。她參加了後續的所有婦女權益會議,並且在1858年成為了這個組織的主席。
1856年,安東尼被一位廢奴主義者——艾比·凱利·福斯特——招募,成為威廉·勞埃德·加里森美國反奴隸制協會在紐約支部的一個代理人的時候,還試圖了統一非裔美國人和婦女權利運動。1859年5月12日 ,安東尼在第九屆全國婦女權利大會發言的時候,安東尼問:“在我們的《獨立宣言》下,撒克遜人怎么能得到剝奪婦女和黑人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1868年1月8日,安東尼第一次在紐約出版了女性權利周刊《革命》,《革命》的座右銘是:“真正的共和國是男人的權利不被增加,而女人的權利不被減少。” 安東尼負責印刷和經營,伊莉莎白·卡迪·斯坦頓負責編輯。《革命》的主要內容是有關促進實現女性和非洲裔美國人投票的權利,但也討論一些其他的議題,比如女人與男人做相同的工作應獲得相同的報酬、更自由的離婚法和教派在有關女性的問題上的立場。這本周刊被富有的喬治·弗朗西斯·崔恩支持,他提供了$600作為啟動資金,但他的經濟支持在1869年五月停止了,從那時起這本周刊就開始背負債務運行。安東尼堅持使用昂貴、高品質的印刷設備,並且付給女性工人們(她認為她們應得的)高工資,她禁止了任何酒和充滿嗎啡的專利藥品的廣告,那些藥品令她憎惡,然而從那些非專利藥品的廣告獲得的收入又太少了,入不敷出。另外,安東尼使得總統詹森在這本周刊第一期出版前就訂閱了它。1870年6月,安東尼認為經營《革命》已欠下了$10,000的債務,相當於現在的$184,000,於是她將《革命》以一美元賣給了一個布魯克林的作家——蘿拉·柯蒂斯·布拉德,他的父母曾經賣一種叫做“溫斯洛女士順和糖漿”的含有嗎啡的專利藥品,這種藥品很受歡迎,他們因此而致富。安東尼用她的授課費來還債,總共用了六年還清。布拉德將這本周刊定位為文學期刊,並且接受了專利藥品的廣告,但是這本周刊在1872年2月倒閉了。
美國對抗安東尼
1872年11月18日,蘇珊·安東尼因為自己在兩周前的美國總統大選中的投票行為而被逮捕。選舉之夜,她曾寫信給斯坦頓,信中說道“她已經明確無疑地將票投給了共和黨——直接地……”儘管她的一番慷慨陳詞是基於最近通過的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因而有理有據、擲地有聲、字字令人心顫,然而她還是在七個月之後被迫接受審判,並被定罪。 第十四條美國憲法修正案保證了“凡是在美國出生或擁有美國國籍的人,並且服從它的管轄的人,均為美利堅合眾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和實施限制合眾國公民的權利或豁免權的任何法律;不經由正當的法律程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對於在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人,不得拒絕給予平等的法律保護”。依附於公民身份的不含有性別限制的權利,應當賦予女性參與聯邦選舉投票的正當權利。安東尼的審判在紐約州卡南代瓜的安大略郡舉行,並接受最高法院大法官沃德·亨特的監督。亨特大法官拒絕讓安東尼代表自己進行辯護,只許可把她被捕時做出的陳述當做“證詞”。他明確命令陪審團裁定安東尼有罪,並且反對陪審團對案件做出公正公開的投票,甚至把在審判開始前就已寫好的意見主張當庭宣讀。最終的判決是安東尼應繳付100美元罰金,沒有監禁。然而安東尼如實履行了她在法庭上許下的誓言(“我決不會為你們不公正的處罰付一美元”),在她的餘生中,她從未付過一美元,為此事陷入尷尬境地的美國政府也沒採取任何反對她的催收行動。審判結束後的第二年,也就是1874年的1月里,安東尼向國會申訴,請求撤除罰款。這次審判給了安東尼一個機會,使她辯護的主張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廣泛的客群中得到了傳播,因為在她被捕後受審前的那段時間裡,她的足跡遍布門羅郡全部29個城鎮和鄉村,並在那裡舉行了詳盡無遺的巡迴演講,而她的審判則將要在門羅郡舉行。在她的演講中,她提出一個尖銳的問題:“對一個美國公民來說,投票是一種罪行嗎?”,並且引用《獨立宣言》、《美國憲法》、《紐約憲法》、詹姆斯·麥迪遜、托馬斯·潘恩、最高法院和當時數個主要的激進派共和黨參議員去支持她的案例,即作為一個女性公民擁有投票的權利。
門羅郡地方審查官斷定在當地不可能舉行一個公正的審判,於是更換了審判地,將地點選在了安大略郡。安東尼在接受審判前,對超出二十批當地聽眾發表了演說。她論證道,依照傳統從屬於男性的婦女,應當被包括進準予昔日奴隸投票權的解放黑奴修正案中。她問她的同胞們:“如果投票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那么處於政府統治管理下的公民的共識又如何能夠傳達?” 1883年,安東尼在歐洲巡迴講演,同時訪問了許多慈善組織。她在寫作中提到了一位在基拉尼遇到的窮苦的母親,她帶著六個衣衫襤褸渾身髒兮兮的小孩,安東尼寫道:“很顯然,‘上帝’將要在她那群小崽中再添上第七個。他們的上帝該是一個多么糟糕的生物啊,他不斷地將飢餓的嘴巴打發下來,卻又吝嗇地不給填飽它們的麵包!” 1893年,她和海倫·巴雷特·蒙哥馬利一起,在羅切斯特創立了婦女教育工業聯盟(WEIU)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