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他把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中,但具有開明專制的精神。為防止各級官吏濫用職權,他每隔二、三年就調動其職務。為加強地方行政統治,他把全國劃分為47個省,省以下設縣,稱“帕爾加納”,每個“帕爾加納”除軍政長官和法官外,分別設立用波斯文和印地文記帳的會計各1人。在經濟建設方面,鑄造了標準貨幣銀盧比;修築34條全國性的幹道,沿線種樹和設立傳遞郵件的驛站及旅客招待站“薩賴”,發展交通運輸和商業貿易。在捐稅制度方面廢除了苛捐雜稅,只徵收海關關稅及市場交易稅。舍爾沙的上述措施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商業貿易的繁榮。
1545年 5月舍爾沙死於對拉傑普特的征戰中。此後,相繼即位的有:伊斯拉姆沙、菲魯茲沙、阿迪爾沙。王朝在阿富汗軍事貴族爭奪王位的內戰中陷於瓦解。1555年胡馬雍重征印度平原,擊敗蘇爾王朝的旁遮普省長阿馬德汗,占領拉合爾、德里和阿格拉,蘇爾王朝滅亡,莫臥兒王朝繼續統治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