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蘇樺(1922~1989),原名蘇文橋,全椒縣黃集鄉大蘇村人。
個人經歷
蘇樺於民國27 年(1938 年)10 月參加革命,次年5 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任中共皖東省委駐全椒縣馬廠工作團員。新四軍八團游擊隊指導員兼地方區委書記、二師軍工部修械廠指導員、津浦路東四分區政治部黨支部書記、四分區公安局偵察科科員等職。在同日偽軍進行的鬥爭中,立場堅定,英勇頑強,積極開展地方工作,發動民眾,籌糧籌款,組建了一支游擊隊,進行武裝鬥爭,受到了領導的表揚。民國30 年,在新四軍第二師開展創模範支部、模範黨員活動中,被評為模範黨員。
蘇樺從民國35 年1 月起,先後任定遠縣公安局股長、蘇北五分區公安局科員。民國37 年10 月以後,任中共江淮四分區全合縣委工委副書記、全合縣總隊副政委、全椒縣副縣長、滁縣縣委組織部部長等職。蘇樺在極其艱苦困難的條件下,堅持敵後鬥爭,不顧個人安危,堅決打擊敵特,大力組織人力、物力支援前線,為維護解放區的社會秩序、開闢新解放區和支援解放軍渡江做了大量工作。
解放後,蘇樺曾任全椒縣軍管會副主任、副縣長。民國38 年7 月以後,蘇樺歷任江浦縣縣長、縣委書記、定遠縣委書記、滁縣地委秘書長、行署專員。1956 年2 月起任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副主任、蚌埠地委副書記兼五河縣委第一書記。領導民眾開展反匪反霸、生產救災、土地改革等鬥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等工作,使所在地區的落後面貌有所改變,人民民眾生活也得到了改善。
1956 年5 月,因反對“五風”而被下放到馬鞍山第二鋼鐵廠任廠長。1961 年後,歷任馬鞍山市委書記處書記,參與和領導了馬鞍山鋼鐵公司的創建工作。1963 年7 月,任淮南化肥廠黨委書記,對淮南化肥廠的建設和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
“文化大革命”期間,蘇樺對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的倒行逆施進行了堅決的鬥爭。他在被奪權並遭受殘酷迫害的情況下,仍堅持真理,對共產主義事業必定勝利充滿信心。
1973 年起,蘇樺先後任安慶石油化工總廠建設指揮部副指揮、安慶石化總廠黨委書記。1980 年1 月後,任中共安慶市委第二書記、書記兼石化總廠黨委第一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他以對黨對社會主義建設高度負責的精神,勇於開拓,積極領導和組織安慶石化總廠的規劃和建設,把安慶石化總廠建設成一個大型的石油化工聯合企業。他認真貫徹執行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他倡導、扶持城鎮新型集體經濟,受到中央領導的表揚,國務院主管部門在全國提倡和推廣。
1982 年4 月後,蘇樺任安徽省委書記、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他認真執行黨的十二大提出的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的總任務,組織制訂安徽省20 世紀末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綱要,堅持改革、開放、搞活的方針,支持農村改革,努力推行經濟體制改革和企業內部改革。在加強重點建設的同時,對積極發展縣級經濟、新型城鎮集體經濟和視窗經濟,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加強經濟立法與經濟巨觀調控等問題,提出了很多有見地的看法,為加快安徽經濟建設步伐,改變經濟落後的面貌,傾注了全部的心血和智慧。
1983 年,蘇樺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85 年3 月起,先後被選為安徽省第六屆、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他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經常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繫人民代表和人民民眾,認真開展工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加強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和建設,推動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蘇樺生前曾任安徽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主任,對全省地方志機構、人員、經費“三落實”做出了大量工作。他在任時解決了由省財政承擔《安徽省志》印刷經費問題,保證了省志的印刷出版;他還主編及撰寫了《城鎮集體經濟研究》等書,擔任了《當代中國》安徽卷主編,研究“視窗”經濟,為總結安徽經濟建設等方面的經驗,加強思想文化建設和發展社會科學研究事業,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1989 年8 月15 日,蘇樺病逝於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