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的由來
元朝建立以後,元大都城共有十一座城門,城門內的大街構成了全城主幹道。主幹道相交形成若干長方形居民居住區,居住區中又有等距離東西走向的若干胡同,從而組成了整齊的城市街道體系。並且,當時對與街道和胡同的寬窄還做出相關的規定,大街寬二十四步(約合37.2米),小街寬十二步(約合18.6米),胡同寬六步(約合9.3米),這就是說元朝時能稱為胡同的其寬度必須為六步,而比它寬的則稱之為大街或小街。然而,這一規定到明清時就不在那么嚴格了,於是,有些地方就出現了一些不規則的胡同,局限少了,自然胡同也就豐富起來了,寬窄正斜不盡相同。
老北京街巷常用的稱呼是“條”,“條”在漢語中可以是名詞,也可以是量詞,但所指一般都具有細長的特點。第一條以“條”命名的胡同似乎無從考證了,但是按照考證,相當一部分以“條”相稱的地名,是從明朝流傳下來的。明代張爵所著的《京師五城坊巷衚衕集》中,已開始有“某幾條胡同”的記載了。從現在命名的胡同來看,也可以總結出一些規律來。一是以“條”命名的胡同大多要比“街”短的多和窄的多,並處於街與街的中間區域,與胡同並存;二是以“條”,命名的胡同按照其走向,先冠以街道名,然後用數字來表示序列,有時還會在數字前加上東、西、北、南、中、上、下等方位詞,要注意的是,數字的“一”以“頭”代替,最後加上“條”。如我們現在所稱的花市上頭條,東四十條,牛街六條等。這種命名的方法對我們現代的道路命名也有一定啟發,後來人們命名時也時用到這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