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氏骨折

蓋氏骨折

蓋氏骨折為橈骨中下1/3骨折合併下尺橈關節脫位,是一種常見損傷。早在1929年稱之為反孟氏骨折,其後被稱為Piedmont骨折,Compbell則稱之為fracture of necessity(必須骨折),因其確信此種損傷必須手術治療。1934年Galeazzi詳細描述了此種損傷,並建議牽引拇指整復之。此後即習慣稱此種損傷為蓋氏骨折。蓋氏骨折,其發生率較孟氏骨折多6倍。

病因

直接暴力和傳導暴力均可致傷。

臨床表現

與損傷的嚴重程度呈正相關,移位不明顯的骨折僅有疼痛、腫脹和壓痛;移位明顯者,橈骨將出現短縮、成角畸形,下尺橈關節腫脹並有明顯壓痛,尺骨頭膨出。神經、血管、損傷罕見。此種骨折一般分為以下3型:

1.青枝型

發生於兒童,橈骨呈青枝骨折狀,尺骨小頭或骨骺分離,或下尺橈關節呈分離狀,此型治療較易,預後佳。

2.單純型

為橈骨遠端骨折,伴有下尺橈關節脫位者。骨折多呈橫形、斜形或螺旋形,一般均有明顯移位。

3.雙骨折型

除橈骨遠端骨折及尺橈下關節脫位外,尺骨幹亦多伴有骨折,或由不完全性骨折所致尺骨外傷性彎曲者。後一情況多系機器傷所致,較嚴重,且常為開放性損傷,治療較複雜。雙骨折時其骨折斷端的移位方向,主要取決於以下3組肌肉的作用:

(1)肱橈肌 引起骨折斷端的短縮畸形。

(2)旋前方肌 使遠端橈骨向內併攏。

(3)伸拇肌及外展拇肌 加強上述2組肌肉的作用。

檢查

無相關實驗室檢查。X線檢查,前臂正側位X線片,含下尺橈關節,可確診。

診斷

外傷史,局部疼痛,腫脹和壓痛,移位明顯者可出現短縮,成角畸形,X線檢查,可確診。

治療

蓋氏骨折,牽引下復位並不困難,但維持復位的位置實屬不易。因有幾種力量牽扯橈骨的遠折段,使之再次移位。

為了獲得良好的前臂旋轉功能,避免下尺橈關節的紊亂,橈骨骨折必須解剖復位。因此,切開復位內固定幾乎是唯一的選擇。

手術採用Henry切口,使用足夠長度和強度的鋼板固定橈骨骨折,鋼板置於橈骨掌面。術後應以短臂石膏前後托、或“U”形石膏固定前臂及腕於中立位3~4周,以便下尺橈關節周圍損傷的組織癒合,避免晚期下尺橈關節不穩定。石膏去除後,積極進行功能鍛鍊。

預後

一般較好,復位不良引起橈骨內並者功能較差。陳舊性病例可酌情行尺骨小頭切除術或植骨融合術等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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