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文化局

萊蕪市文化局(掛萊蕪市新聞出版局、萊蕪市著作權局牌子)是主管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事業、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直屬單位

萊蕪市圖書館
萊蕪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萊蕪市文化市場稽查隊
萊蕪市藝術館
萊蕪市書畫院
萊蕪市文學戲劇創作室
萊蕪梆子劇團
萊蕪市人民劇院
萊蕪市電影公司

職責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文化藝術、文物事業、新聞出版與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有關貫徹執行的意見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事業、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市文化體制改革。
(三)擬定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擬定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的經濟政策和各種經濟調節措施;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負責管理和指導社會藝術培訓工作。
(四)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的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五)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指導全市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及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全市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現代化建設,促進各類圖書館的相互合作、協調發展。
(六)制定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電影發行、放映的管理工作。
(七)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研究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及出境、宣傳等工作;指導協調博物館的建設與發展。
(八)組織指導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科技工作,推動文化、新聞出版科技創新與進步;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業務培訓規劃。
(九)審核、申報新建出版單位〈包括圖書出版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社和報社期刊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下同)總發行單位;審核、申報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發行集團、報業集團、出版集團和著作權集體管理、涉外代理等機構的設立;審核、申報新聞出版社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設立;審核、申報出版物印刷國家級、省級定點企業;審核、申報出版很重大選題。
(十)審核、申報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頁碼等項目的變更;審批出版物印刷市級定點企業和出版物印刷許可證;審批承接境外一般出版物的印製;審批和管理圖書、電子出版物二級批發單位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審批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選題計畫及零售、出租、放映等《許可證》;負責電子出版物製作單位的備案和管理。審批文化娛樂場所並頒發《文化經營許可證》。
(十一)對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
(十二)監督管理印刷業。
(十三)負責音像製品出版、複製管理及電子出版物、書報刊經營活動管理。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協調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
(十五)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承辦涉外著作權關係的有關事宜,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十六)管理全市文化市場和出版物市場;擬定文化和出版物市場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出版物市場稽查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參與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的組織協調及實施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榮譽

近幾年來,文藝創作取得了豐碩成果。95年至2001年,由我市創作並排演的四個大型萊蕪梆子現代戲《正月十五雪打燈》、《雪野風情》、《好兒好女》、《大山魂》獲省"精品工程"獎,奪取了省"精品工程"創作生產"四連冠"。文化活動豐富多彩的,創辦了有屆次的企業文藝匯演、農村文藝匯演、消夏文藝晚會。民眾性的文藝創作和表演在全國、省獲獎160餘項(包括單位和個人)。"社會文化先進鄉鎮"創建活動成效顯著。全市19個鄉鎮已全部達到了市級"社會文化先進鄉鎮"的標準。市中心廣場連續三屆被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評為全省"十佳文化廣場"。市圖書館被文化部評估定級為"三級圖書館"。幹部思想觀念發生巨大轉變。有利的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市文化局2000、2001、2002年連續三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工作實績突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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