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章程規定:凡在荷屬東印度(今印度尼西亞)出生的華人均可入會。出生於荷印之外的新客華人亦可入會,但無表決權。
宗旨
宗旨是:承認荷印國籍法,成為荷蘭屬民,通過恰當和合法手段改善東印度華人的狀況,促進華人教育與商業的發展,並保持和鞏固同祖國(中國)的親屬關係。
發展
1933年,在爪哇建立12個支部(分會),會員約300餘人。後合併為東爪哇、中爪哇、西爪哇3個支部。1939年分會增加至22個。中央理事會出版中華會機關報和中華會雜誌。實質上,該會代表華人地主、資產階級和高級知識分子、自由職業階層的利益。1942年日本占領印尼後,停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