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同一方向看,在給定方向上的任何表面的每單位投影面積上的光照強度(光度)。單位為英尺朗伯。亮度信號(Luminancesignal):NTSC彩色電視信號中涉及場景照度或亮度的那部分信號。照度(Luminosity)指物體被照亮的程度,採用單位面積所接受的光通量來表示,表示單位為勒[克斯](Lux,lx),即1m/m2。1勒[克斯]等於1流[明](lumen,lm)的光通量均勻分布於1m2面積上的光照度。照度是以垂直面所接受的光通量為標準,若傾斜照射則照度下降。
計算
1.利用係數的概念
照明光源的利用係數(utilizationcoefficient)是用投射到工作面上的光通量(包括直射光通和多方反射到工作面上的光通)與全部光源發出的光通量之比來表示,
即u=φe/nφ
利用係數u與下列因數有關:
1).與燈具的型式、光效和配光曲線有關。
2).與燈具懸掛高度有關。懸掛越高,反射光通越多,利用係數也越高。
3).與房間的面積及形狀有關。房間的面積越大,越接近於正方形,則由於直射光通越多,因
此利用係數也越高。
4).與牆壁、頂棚及地板的顏色和潔污情況有關。顏色越淺,表面越潔淨,反射的光通越多,
因而利用係數也越高。
2.利用係數的確定
利用係數值應按牆壁和頂棚的反射係數及房間的受照空間特徵來確定。房間的受照空間特徵
用一個“室空間比”(roomcabinrate,縮寫為RCR)的參數來表征。
如圖8-12所示,一個房間按受照的情況下不同,可分為三個空間:最上面為頂棚空間,工作面以下為地板空間,中間部分則稱為室空間。對於裝設吸頂燈或嵌入式燈具的房間,沒有頂棚空間;而工作面為地面的房間,則無地板空間。
室空間比RCR=5hRC(l+b)/lb:
l---房間的長度;
b--房間的寬度。
根據牆壁、頂棚的反射係數(參看錶8-1)及室空間比RCR,就可以從相應的燈具利用係數表中查出其利用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