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係數

利用係數

利用係數是工作面或其他規定的參考平面上,直接或經相互反射接受的光通量與照明裝置全部燈具發射的額定光通量總和之比。

簡介

利用係數是流明法預測平均照度採用的重要參數,它是燈具效率、燈具光強分布、房間幾何特徵與房間表面反射係數的函式,用光通傳遞理論導出。

計算方法

利用係數 利用係數

從光源發出的總光通F0,除在燈罩內損失了一部分之外,射入室內空間的光通,一部分直達工作面,形成直射光通量Fd;另一部分射到室內其他表面上,經過一次或多次反射才達到工作面上,形成反射光通量Fρ。射到工作面上的有用光通Fu=Fd+Fρ

Fu越大,表示光源發出的光通被利用的越多。Fu與F0之比,稱為燈具的利用係數C>u:

C>u=F>u/F0

C>u值與燈具類型、效率,照明方式,房間大小,室內各表面的反光係數有關。

利用係數法的計算公式為:F=E·S/(N·C>u·K)

式中F為單個燈具光源的光通量(流明);E為照明標準規定的該工作條件平均照度值(勒克斯);S為工作面面積(米2);N為所用燈具個數;K為維護係數。C>u、K均可從有關的手冊等查出。據此,可求F或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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