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利用係數是流明法預測平均照度採用的重要參數,它是燈具效率、燈具光強分布、房間幾何特徵與房間表面反射係數的函式,用光通傳遞理論導出。
計算方法
從光源發出的總光通F0,除在燈罩內損失了一部分之外,射入室內空間的光通,一部分直達工作面,形成直射光通量Fd;另一部分射到室內其他表面上,經過一次或多次反射才達到工作面上,形成反射光通量Fρ。射到工作面上的有用光通Fu=Fd+Fρ
Fu越大,表示光源發出的光通被利用的越多。Fu與F0之比,稱為燈具的利用係數C>u:
C>u=F>u/F0
C>u值與燈具類型、效率,照明方式,房間大小,室內各表面的反光係數有關。
利用係數法的計算公式為:F=E·S/(N·C>u·K)
式中F為單個燈具光源的光通量(流明);E為照明標準規定的該工作條件平均照度值(勒克斯);S為工作面面積(米2);N為所用燈具個數;K為維護係數。C>u、K均可從有關的手冊等查出。據此,可求F或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