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光學測量

建築光學測量

以光度測量技術為基礎進行各項參數的測量,主要包括光源和燈具的光度測量,採光、照明的數量和質量評價指標的定量測量,光學材料的參數測量。光度測量系統是由光電感測器、檢流計、導軌和被測光源或標準光源組成。在光電感測器前配有濾光片,使感測器對各種波長的光的相對靈敏度與光譜的光視效率一致。

建築光學測量

正文

 
建築光學測量建築光學測量
用一標準光源對光度測量系統的光電輸出電流進行標定,並求出光電轉換係數K,被測光源的發光強度I可按以下公式求得:

建築光學測量

式中Φ為光電感測器所接受的光通量;Ω為光電感測器與被測光源所形成的立體角;S為光電感測器的光接受面(S面垂直被測入射光);r為被測光源到感測器表面的距離;i 為檢流計讀數。根據上述原理已製成光度計、積分光度計、照度計等光度測量裝置。
光電感測器經過改進,使回響時間縮短,測量範圍擴大,測量精度提高。例如矽光電池可使回響時間達到納秒量級,在8個量級的光度動態範圍內,線性度可達0.05%,測量精度可達0.01%。特別是測試裝置帶有模數轉換電路時,可把測量所得的量以數字形式輸出,並可配以微型計算機,直接得出測量結果。
光源和燈具的光度測量 評價光源和燈具的光度特性的主要指標是光通量、光強分布曲線或曲面、發光效率。光通量可以用球形光度計以一次比較法直接測量,也可用分布光度計先測量光源和燈具的光強分布,再用計算方法求出光通量,進而確定光源和燈具的發光效率。球形光度計和分布光度計配用微型計算機後,可直接給出所測光源的光通量。
採光、照明評價指標和定量測量 建築採光的數量評價指標是採光係數(見採光標準),可用測量照度的方法計算求得,也可直接用採光係數測量儀測量。
建築照明的數量評價指標主要包括:①平面照度。即照射到某一表面上的光通量與被照面的面積之比,可用照度計測量。②平均球面照度。指被測點為球心的“小球”面上的平均照度,可用平均球面照度計測量。③平均柱面照度。指軸線通過被測點的圓柱面上的平均照度,可用平均柱面照度計測量。
建築採光和建築照明的質量評價指標有:①採光照明均勻度。指被測面上的最低採光係數或照度與該面上的平均採光係數或平均照度之比,可用照度計測量後計算得出。②被照面的亮度和亮度分布。可用亮度計測量並計算確定。③眩光。視野內的亮度分布不均勻和亮度差過大引起的眩光,常用眩光指數或限制照明器的亮度進行評價。眩光指數和照明器的亮度可通過亮度測量和計算確定。
光學材料的參數測量 一般建築光學材料的主要參數有:反射係數、吸收係數、透光係數。常用單功能的反射係數儀或透光係數儀進行測量,也可用多功能的材料光學特性測量儀器進行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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