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縣衛生局

(二)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實施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八)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機構編制標準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

機構介紹

根據中共喀什地委辦公室、喀什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印發〈英吉沙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喀黨辦發[2011]52號),設定英吉沙縣衛生局,為英吉沙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

一、英吉沙縣衛生局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國家、自治區、地區有關規定,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劃歸縣衛生局。
(二)劃出職責:
將縣衛生局負責的餐飲業、食堂餐飲服務許可及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英吉沙縣衛生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地方性衛生工作的措施和規定,研究提出衛生事業戰略目標和發展規劃,監督實施國家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
(二)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實施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實國家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五)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
(六)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七)依法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醫療機構從業管理、公共衛生、飲用水等實施衛生監督管理,並發揮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做好食品安全協調相關工作。
(八)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機構編制標準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
(九)貫徹中西醫、民族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民族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民族醫藥現代化。
(十)組織協調開展創建衛生縣城、衛生鎮、衛生村和創建國家、省、地區級文明衛生單位的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除“四害”工作。
(十一)組織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病和其他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疫情和疾病時,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事件、疫情、疾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事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二)研究擬定全縣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十三)負責衛生統計和信息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職業道德、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糾風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英吉沙縣衛生局行政編制6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科辦員3名。核定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