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明法

舉例說明法是指推銷人員用列舉事例的方法來引導顧客同意自己的觀點,以解除顧客異議的處理方法。一般來說,顧客對推銷人員有一種本能的拒絕。他們不相信推銷人員,只相信自己做出的判斷或他們熟悉的人的意見。[1]

舉例說明法的要點

在使用該方法時,可以舉些使用產品的實例,說明它體現了哪些效用、優點及特點。不直接向顧客講解,可以使顧客感到輕鬆和容易接受,所以間接的辦法得到了廣泛的套用、雖然是間接介紹產品的效用、優點及特點,但直銷人員應該記住,介紹時始終不能脫離銷售這個主題,不然就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了。應從以下二個方面進行把握:

1、例證的選擇必須實事求是。

2、例證的選擇必須適宜。

當然,要舉例證時應注意的是不能亂說一通,要真實、實事求是。

舉例說明法的例子

“您記得前不久報紙上的一則報導嗎?一位小姐正是買了廉價的化妝品,結果造成皮膚過敏,整個臉都腫了,真是的!我們的化妝品是正規廠家生產的,雖然價格貴些,但它是通過國家質量檢測的,絕對安全,雖說多花些錢,但可以獲得漂亮、安全、健康的保證。”

“您說這錢花得值不值?”

這樣才能使顧客感到可信,推銷人員掌握推銷洽談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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