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導言Ⅰ試評一切天啟
§.1.引言
§.2.一般宗教的演繹
Ⅱ向歐洲各國君主索回他們迄今壓制的思想自由
前言
演講
Ⅲ論知識學或所謂哲學的概念
第一章關於一般知識學概念
§.1.用假設提出的知識學概念
§.2.知識學概念的發揮
第二章知識學概念的研討
§.3.
§.4.知識學在何種程度上能確信它已經窮盡了一般人類知識?
§.5.使一般知識學與它所論證的具體科學相區別的界限是什麼?
§.6.一般知識學與邏輯學有什麼特別關係?
§.7.知識學作為科學與其對象有什麼關係?
第三章知識學的假定性劃分
§.8.
Ⅳ關於學者使命的若干演講
第一講論自在的人的使命
第二講論社會的人的使命
第三講論社會各階層的差別
第四講論學者的使命
第五講試論盧梭關於藝術與科學影響人類幸福的主張
Ⅴ以知識學為原則的自然法權基礎
§.16.共同體概念的演繹
§.21.
Ⅵ知識學第一導論
Ⅶ以知識學為原則的倫理學體系
§.16.論惡在有限理性存在者中的起因
Ⅷ人的使命
第三卷信仰
Ⅸ關於學者的本質及其在自由領域的表現
第一講整體計畫
第二講對神聖理念概念的進一步規定
第一講
第二講
Ⅺ極樂生活指南
第六講
第六講附錄
第一講緒論
注釋
進一步閱讀書目
……
文摘
最終目的是通過理性立法,不涉及某個目的而完全先驗地]提出來的;也就是說,至善,即最高道德完善是同最高幸福結合在一起的。我們必然為追求這一最終目的的命令所決定;但按照我們的一切知識所遵循的理論規律,我們既不可能認識到這一最終目的是可能的,也不可能認識到它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我們想認為它是不可能的,那么,一方面單從理論規律來看,我們會毫無根據地假定某種東西;另一方面,我們會使自己陷於自相矛盾的境地,去追求某種不可能的東西;或者,如果我們想讓它的可能性或不可能性剛好保持各自的原貌,既不想假定它是可能的,也不想假定它是不可能的,那么,這就會是一種完全超然的態度,而這種態度是與我們真誠地追求那一最終目的的活動不能相容的。所以,能給我們留下的唯一的道路就是不受客觀根據的強求,而為我們那種渴望實現最終目的的欲求能力的必然性規定所推動,去信仰,即假定最終目的是可能的。如果我們假定了這一最終目的的可能性,那么,如果不想陷於最大的前後矛盾的境地,我們也就不得不假定一切能夠使我們唯獨可以構想這種可能性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