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目前世界上有600多個各類自由區,其中大多數建立在港口或臨港地區。根據《京都公約》對自由區的界定,“自由區系指一國的部分領土,在這部分領土內運入的任何貨物就進口稅及其他各稅而言,被視為在關境之外,免於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制度。”為了保持在國際物流中處於領先地位,荷蘭、新加坡、香港、韓國、杜拜等地一直在擴大各自的物流設施,比如港口和機場。在利用這些設施的基礎上,他們還積極建立自由區,作為鞏固集中物流管理的努力舉措之一。這些國家或地區,作為重要的地區物流中心已經成為全球企業的理想之地。
主要政策
總結分析各國發展自由貿易區經驗,自由區政策包括如下幾點:
(1)境內關外的政策,通關手續簡便、高效,海關幾乎不干涉
(2)稅收極其優惠,包括關稅、增值稅、所得稅等
(3)實行一站式服務管理,以提供友善的招商投資服務環境
(4)投資、貿易自由,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管理運營自由貿易區
(5)以發展國際物流功能為導向,吸引高端製造業,鼓勵服務外包
(6)提供便利的金融設施和服務
(7)提供優惠的土地政策
(8)建立法律政策框架,指導設立自由貿易區